我国已完成第一阶段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将新增百余项智能网联汽车标准

7 月 16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视道,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示,我国已完成第一阶段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建设,到 2030 年前我国将新增 100 余项智能网联汽车标准。

为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新的发展形势,新一阶段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将涵盖智能感知、信息通讯、决策控制与执行、功能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内容。

专家称,在我国第一阶段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中,已报批发布相关标准 39 项,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能够支撑驾驶辅助、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此外,由中国牵头和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法规有 19 项,为全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主任委员吴志新表示,我们将加快制定一批面向智能化目动化控制、网联化协同决策的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标准,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满足我国建设汽车强国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上个月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公共安全底线,在管理政策、技术创创新标准体系、测试示范等方面要协同发力,出台自动驾驶的功能要求、信息安全等重要标准,并适时开展准入试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深圳已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出了新兴领域的突破性立法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并将于 8 月 1 日起实施。

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明确规定列入产业目录的智能网联汽车,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其中,无人驾驶可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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