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9月29日早间,中国恒大(03333.HK)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宣布,于2021年9月28日,本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盛京银行(02066.HK)17.53亿的非流通内资股,占盛京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9.93%转让予受让方。出售盛京银行非流通的内资股的对价为每股人民币5.70元,合计人民币约99.93亿元。对价是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公平磋商后决定。
公告显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受让方,是一从事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国家控股企业。企查查APP显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琳琳,注册资本为160亿元人民币。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8.3346%,最终受益股份为63.4516%;沈阳市财政局持股30.73788%、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及辽宁省财政厅持股5.0366%。
盛京银行同时在港交所发出公告称,本行近日收到盛京金控与恒大南昌的股份转让相关文件。盛京金控出资99.93亿元人民币受让恒大南昌所持有的本行17.53亿股内资股股份,占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19.93%。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盛京金控将持有本行18.29亿股内资股股份,占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20.79%,成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渖阳市国有股份合计占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比例为29.54%;恒大南昌持有本行约12.82亿股内资股股份,占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14.57%。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盛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5.08亿元,同比减少13.3亿元;实现净利润10.46亿元,同比减少17.99亿元,资产净值约为人民币810.87亿元。
中国恒大表示,本公司流动性问题对盛京银行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引入国企受让方作为大股东,有助稳定盛京银行的经营,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仍持有的盛京银行14.57%股权的增值保值。出售事项的交割需要得到盛京银行的配合,盛京银行要求,出售事项全部所得款项需用作偿还本集团对盛京银行的相关债务。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所有持份者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