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翻译:菜叶
校对:Harphemaen
协力:是个零
大家好,今天我们再次谈一下cosplay文化、粉丝活动与版权。
前些天,一则“今后日本可能将cosplay纳入著作权法管理”的消息出现在了日本与国内的社交网上并引起了一些讨论。然而实际上并非像报道所说的那样,这里依然有一些误解和夸大。这里我们翻译了一下日本著名的阿宅议员山田太郎的看法以及对于这个事件的具体说明,希望大家能更全面地看待这则消息。
https://news.nicovideo.jp/watch/nw8848196
出现了担心“文化衰退?”的声音…误会扩大?山田太郎议员解说关于cosplay与著作权之间规范化的必要性和难点
2021/01/26 21:09 ABEMA TIMES
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包括CM同人展在内活动纷纷停办,热衷cosplay的人们能活跃的场所不断减少。在这背景下一条让cosplayer们不安的新闻出现在了人们视野中。
关于cosplay与著作权的问题, cool japan战略担当大臣井上信治认为“装扮成某个角色来拍照,或者将照片上传至SNS,以及参加活动获取报酬的情况,针对这些具体的情景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规。”
对此,网络上充斥着“政府一旦介入,那么作为亚文化的魅力就会减半”、“cosplay之后紧接着应该就是对同人志之类二次创作的限制吧”、“限制过多的话日本的cosplay文化就会衰退”等悲观的声音。
25日出演新闻节目《ABEMA Prime》的现役cosplayer立花はる,在表示“我个人是很赞同规范明确化”的同时,又说道:“因为我知道二次创作有灰色地带,所以有时候我也会去思考‘这样真的没问题吗?’。关于这点,非常感谢有些企业为自己的作品制定了爱好者规约。我们是因为很喜欢这些作品才会进行活动,所以我认为哪怕是一点点也要尽量去反馈给作者。另一方面,我对今后是否会限制过多,继而把作为兴趣的cosplay破坏掉感到不安。CM的更衣室在人多的时候每个人就只有一个坐垫大小的空间。若导致出cos的人在这文化很流行的时候变少,我会觉得非常遗憾。”
对于cosplayer们的担心,山田议员表示…
关于这些呼声,隶属于“漫画·动画·游戏相关的议员联盟”、自民党的知识产权战略调查会的事务局次长的山田太郎参议院议员表示“受到这次报道的影响,担心cosplay或者二次创作会处于困难处境的人非常的多。至少我在自民党作为负责人,我会设法保护大家所以还请放心。”
另外,他还指出“虽然传言‘文化厅开始制定规范了’,但是25日我向著作权课以及内阁府的知识产权本部确认过,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如果这方面发生了变更,我作为执政党的负责人,他们至少会来找我商量,并且关于制定的规范到底指的是什么我也完全不知道。关于井上大臣的发言以及报道本身的内容里出现了很多错误。这方面需要整理一下。”
“首先,前提就是有误解的,不管是营利还是非营利,都跟著作权没有关系。就算是免费的东西,也有所谓的著作人格权。另一方面,虽然是和二次创作的问题有关系,但是身处于一个事物会在网上会被不断复制的时代,怎样做原作者才能回收到钱呢?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如今的数码时代有着不相符的地方。
另外,虽然有着原封不动地制作假面骑士的面具并进行贩卖的行为被判为违法的判例,但是并没有个人cosplay被追责违反著作权的情况。如果是像《鬼灭之刃》的灶门炭治郎所穿的衣服的花纹那样很普遍并且有实用性的东西的话,就没有著作权。但是,如果是拍照的时候将花了心思设计的佩刀或者皮带等等,有著作权的东西一起拍进去了的话,就有可能会被追责。关于这点,界线该怎么划是非常困难的。”
关于cosplay的问题,任天堂在“Maricar事件”上的胜诉至今还令人记忆犹新。
山田议员表示“就算马里奥的服装是正版的,但是却被免费出借,这侵犯了借贷权。并且还将照片和视频以宣传目的上传到网上,这又被认为是侵犯了公众送信权(直译是公共传播权,类比到国内的著作权法可能涉及的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后文中统一称为公共传播权)。但是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却并没有判定侵犯了著作权,只是判定违反了不正竞争防止法,也就是说干扰了任天堂做生意。恐怕就算是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也不认为案件中著作权的问题达到了政治问题般的高度而进行了这一判断吧。就算是这样的案例,法院依然很难做出判断。”
也有仅靠日本解决不了的问题…
在听了山田议员的说明之后,立花はる表示“我个人遵守着不能出cosplay写真集贩卖这样的自我约束,但我也会将照片上传至SNS。我认为这是个人兴趣的范围内非营利的行为…”山田议员认为“这个也很难讲”,并发表了以下的看法。
“はる小姐的cosplay中若包含了有著作权的东西,如果在没有得到著作者的许可的情况下将照片上传至推特的话,可能会因为侵害公共传播权而被追责。另外,就算是得到许可上传推特的话,也有可能因为随意转发扩散而导致侵害公共传播权被追责。同时,擅自使用はる的脸等这些有着明显个人特征的东西的话,也有可能会侵犯你的肖像权。虽然这里说得很复杂,但这并不仅仅是cosplayer本人违反了著作权的问题,还有将这些东西擅自扩散出去的话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个问题。另外,就算是最初说‘可以使用’的著作权者在后来提出‘想要使用费’的话,情况又会发生变化。自民党内部也在讨论关于这些部分是否有必要制定规范。”
去年,井上大臣将人气cosplayer えなこ(enako)任命为大使。双方交换了意见,探讨在不给cosplay文化泼冷水的情况下保护著作权的方法,考虑将cosplay作为cool japan战略的支柱积极开展海外活动。
山田议员表示“就现在日本的法律制度来说,著作权者如果不亲自提出诉讼的话就不会被问罪,所以这方面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是很宽容的。即便如此,关于网络发布等部分如果不制定相关法规的话,就会有矛盾和灰色地带,我认为井上大臣的话其实是这个意思。即使不一一写明,著作权也会作为自然权存在,这是现在的法律制度的前提。但是,由于日本也加入了1800年代制定的承认著作人格权的伯尔尼公约。如果其他成员国不同意,只靠一个国家的话是没法改变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做才能让包括二次创作在内的著作物顺利流通。比起让一部作品被埋没,进行流通的话不仅原作者很高兴,我们也能对他还以利益。但是,如果作为个别许可的话我们又该向谁申请呢。如果是集中许可的话,又会像JASRAC(日本国内经营音乐著作权集中管理事业的社团法人机构)那样,在利益分配的话题上产生问题。这也是个相当难解决的问题。
(ABEMA/『ABEMA Prime』)
对于这次争议,除了山田太郎议员外,也有参议院议员藤末健三这样说到:
我们已就此事与内阁府和文化厅举行了听证会。总之,政府目前并没有计划制定(成为话题的)报道中标题所描述的任何规范。政府意识到,对于制定任何形式的cosplay标准都需要慎重对待。
在今后出现重大问题之前,政府将与出版社之类的版权持有者与cosplay玩家们作为当事人就行业现状举行听证会。(井上)大臣也表示他认识到创造一个让双方都能安心享受cosplay的环境的重要性。希望大家继续以良好的姿态享受cosplay的乐趣,也希望版权方与cosplay玩家们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平衡。
另外,在昨天晚上,山田太郎喊来了漫画家赤松健做了例行的个人网络直播,并再一次解说了关于cosplay在著作权上的问题。我个人观看了整个直播,做了一些笔记。
山田再次强调了一些事实。政府并没有针对整个cosplay文化有“立法管理”的打算。目前仅有自民党内在讨论网络传播这一块,希望能够建立既不需要事先获得许可,也不会对版权方造成损害的构架。对于井上大臣发言的误解是媒体和大众的误读造成的。
接着,要判定cosplay在现行著作权上是否会引发争议是个极为复杂、模糊的问题,因为cosplay分为了服装、表演、网络传播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对应的具体权利各不相同。
在直播中,他们将cosplay行为分为了6个大类。分别为:
1) cos服装的制作,涉及复制权、翻案权,可参考判例:鲷鱼烧事件、假面骑士面具事件。
2) cos服装的贩卖,涉及让渡权,可参考判例:假面骑士面具事件。
3) cos服装之类的出借,涉及借贷权,可参考判例:maricar事件。
4) cos行为、服装之类的公开展示,涉及展示权、翻案权。
5) cos照、视频之类的网络登载,涉及公共传播权、翻案权,可参考判例:maricar事件。
6) cos摄影会,涉及表演权。
这6个大类中每个部分会涉及的著作权内容各不相同,其中和一般cosplay行为关联度较高,又比较值得一说的判例是Maricar事件。这是任天堂对一家公路卡丁车出租公司提供马里奥等角色服装的出租,并在网络上传播相关照片、视频进行营业宣传提起诉讼的案件。
任天堂主张被告侵犯了其借贷权、公共传播权,是属于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本案虽然是拥有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任天堂胜诉,但法院的判决中没有认可被告有侵犯任天堂著作权的行为,而是以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为依据判处被告支付任天堂损害赔款。
具体来说。
针对公共传播权,法院认为缺乏具体的特指。
针对借贷权,法院认为已经基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认可了原告的禁止权,但是否涉及侵犯著作权则是“不做任何判断”。
个人看来法院回避了著作权上被告是否侵权的判断。
针对目前网络上大量传播的COS照,在目前的著作权法下最有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就是这个“公共传播权”。
山田太郎在直播中详细说了一下公共传播权,不论你是非盈利、盈利、免费、无报酬都需要获得版权方许可。在Maricar事件中任天堂也是主张的这一点,不过法院最终没有认可这条主张。
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这家公路卡丁车公司都过于高调了,很多人都觉得他们就是“官方”。在过去的粉丝创作与版权的科普中,我们曾经数次提到对版权方来说“不能混淆官方概念”是一条重要的底线。更何况你是一家商业公司,那么东半球最强法务部找上门来自然是板上钉钉的事。
整个直播的内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著作权中的细分权利很多,cosplay在服装的制作、销售、出借、公开展览、公共传播(网络等)、拍摄中会涉及不同的权利部分,需要针对每个事件进行具体分析和整理。
2)在Maricar判例中,根据判决结果,可能存在基于公共传播权而对网上传播的cos照片说NO的情况。不过最终判决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法院没有对该卡丁车公司是否侵犯任天堂的著作权做出判断。
3)以目前可以参考的判例来看,尚未有版权方处罚个人爱好者cosplay的情况。小团体内无偿借贷cos服装来进行cos活动的话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针对传播到网上的cos照、视频可能会因为公共传播权而产生争论(虽然Maricar事件中法院没有对此做出判断,但风险依然存在)。在UGC(用户创建内容)愈发频繁的数码时代,建立一个不用获得许可,也不会对版权方有损害的架构很重要,自民党内确实有在讨论这一块。但这并非针对整个cosplay文化,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对整个文化的立法规范。
好了,让我们看看媒体的报道。
首先,标题容易引起误解。“cosplay著作权迈向规范化”被很多人误读为立法管理。事实是政府内没有任何相关议题在讨论,仅有自民党在讨论因“公共传播权”可能会引发的争议这块。
其次,内容不严谨。“若是非盈利目的就不会触犯著作权法”。事实上山田太郎的两次节目都详细解说了“公共传播权”的问题。针对现在互联网上越来越频繁的UGC(用户创建内容),他将公共传播权称为“非常恐怖又跟不上时代的权利”。
当然,实际情况是这个看起来“非常恐怖的权利”其实在司法实践里就没有用这么严格的标准去解释,所以很难被法院判断为侵权。同时,目前也没有任何一家版权方会状告个人cosplay侵犯公共传播权。对了,虽然不是和cosplay直接相关但这里需要再说一下,任天堂在游戏直播方面就允许了个人事业主(非法人)可以不经过许可在其认可的直播平台(油管、NICO)上开启收益化,只是你不能暗示你和任天堂有任何官方合作。
那么作为本次争议的源头,井上大臣的原话到底是什么呢?其实仔细看看文本也会发现根本没有传达出“某些具体情况下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规”这层意思。
对于绝大多数cosplay文化参与者来说,都是基于趣味出发的。确实有很多人关心在同人/独立渠道发布的收费写真集是否会有问题。事实上这一点个人认为可以参考对实体同人志的判断,目前来说还是默认机制,企业明文规约、以及圈内的各种自我约束这三条在发挥作用。
而至于出席活动收取费用之类更为“具体的场合”是否有必要从法律角度上进行规范化,这里涉及的问题实在是过于复杂,很难讲清楚。正如井上大臣所说“针对这些具体情况我们得好好地研究一下”。
在一些特定场合下,有序总比无序好,那么有最好的解决方案吗?
个人认为,在现行亲告罪的原则下,企业设立规约依然是最佳解决方案。在一些企业制定的用户创作活动规约中确实也有涉及cosplay的部分。当然,对绝大多数从趣味出发来进行cosplay活动的普通爱好者来说,大可放心继续活动,太阳照常升起也照常落下。
有人会说这是对岸的事,和我们无关。首先,作为成都comiday同人展组委会的成员,我必须对这些信息保持高度敏感,这是我个人的本职。再者,国内ACG相关企业学习借鉴对岸经验的例子不少,对岸的一些讨论对国内相关从业者与爱好者来说都是值得关注的。更别提日本和我国都有着较大规模的商业cosplay了。
总之,包括我个人在内,大家都要多多学习。
多学习,多讨论,总没错。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徐犇
【知乎日报】千万用户的选择,做朋友圈里的新鲜事分享大牛。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