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你放宽心,别着急。
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妥善的处理好。
作为一个有着8年财产保险工作经历的我(其中4年理赔师经验、2年虚假赔案督察师经验、2年保险销售经验)
很干的干货内容,建议可以先点赞收藏再往下看,如果觉得有帮助或者想咨询其它问题可以关注我@董大毛病私聊。
我先简单的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妥善的处理好(包括涉及人伤案件)。
- 妥善处理
首先,我想让你搞明白什么是妥善处理。
妥善处理并不是所谓的完美处理,这个世界上本没有完美的事情。
你和对方作为事故的当事双方,肯定有很多的矛盾点需要解决,或者说需要调解。
矛盾点是什么?
基本来说,就是利益损失的大小程度。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利益受到半点损失,这个是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
但是事情分两面考虑,事故已经发生了,所有的东西无论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无法回到过去的状态了。
这就比如你的车发生了事故,就算修好了,肯定也和之前不一样了(安全性和使用性不会受到影响)
涉及人伤的案件人受了伤,骨了折,康复了,也肯定和之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就是你们双方发生事故之后的利益损失。
然后,我再给你通俗的解释一下保险的原则。
保险是合理赔偿你利益损失的一种金融工具,注意,这里是合理赔偿。也就是当你发生了保险事故,你投保的保险利益发生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请注意我上句也说了一句合理。
保险不是盈利工具,比如你车辆损失2000元钱,保险人(保险公司)不可能赔偿你多于2000元的损失。如果多了,那就有可能涉及保险诈骗的范畴,这里先不谈,先说合理。
合理损失就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对保险标的(就是你投保的财产、车)配件进行修复,更换等一系列恢复标的物原始使用状态的损失。
这里举个栗子,比如你的车前杠皮只有刮擦,喷漆整形即可恢复原状态,那么你要求更换就是不合理诉求。
好了,刚刚讲合理的时候我提到了一句话,就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这句话就是妥善处理的一种方式。
妥善处理,即为双方都相对满意的结果。
对于你提问所说的问题,你和对方对于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分别属于被保险人和第三者(这里就是这样定义,没有别的意思),保险人(保险公司)与你和第三者三方达成一致,即为妥善处理。
- 针对你问题的解决方案
针对你的问题,我给你三个解决方案
1、当事双方调解。
不知道你现在交警队那边处理完毕没有,如果还未处理完毕,未提车,我建议你找当事交警,对案件进行一个初步调解。
可以叫上双方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一同参与五方调解。
如果已经处理完毕,未提车,建议你在提车之前找办案交警申请对你的车辆进行一下损失评估,以备后用。
(目前来看,交警已经给与责任判定,以及损失你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估计)
2、寻求对方保险公司帮助。
刚刚上面讲到了,你对于对方保险公司相当于第三者,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对你负责,他们只对自己的被保险人负责(也就是谁交钱买保险对谁负责)。
但是实际操作中,因为保险理赔人员的考核原因,他们一般都会快速处理手头案件,会倾听你的诉求(因为如果你这边能快速处理完毕的话,对他们来说也算结案了一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都有合作的修理厂、4S店,你可以到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4S店进行维修,这样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第三者都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将修理费用直接汇入合作单位。(也就是钱不会过撞你的人的手,也不会过你的手)
这样可以直接解决你的修车问题。
3、法律手段。
如果以上方法行不通,这里还有保底办法。
①寻求自己保险公司的帮助。
新的保险条款上新加了一条叫做代位追偿(其实也不是新加的)
你可以把本来对方需要承担的损失转嫁到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头上,你的保险公司负责对你的车辆损失进行赔付
随后,保险公司取得向对方保险公司、当事人追偿的权利。
此方法需要提供的部分材料:
A.对方车辆信息、人员信息、保险信息(交警队一般能问到);
B.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类似的认定书,快速处理意见);
C.你车辆的投保人身份证,你的行车证,驾驶证;
D.保险公司一系列申请表单。
E.然后你的保险公司会对你的车辆进行定损评估,然后你就可以修车了。
这样公对公办一些事情,相对自己跑可能快一点,但是这样做也是有不好处的。
在费改以后,当你是事故的无责方(对方全责,你没有任何责任),你在申请代位追偿的时候,保险公司不会记录你出险,而当你是事故的次责,同责,主责方时,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记录你今年有一次赔偿(你的问题中提到对方是全责,这样你申请代位追偿不会被保险公司记录一次出险)
这样的后果就是,你的车辆在第二年买保险的时候,因为记录有一次赔偿,保险人(保险公司)不会按照原有未出险优惠对你车辆保险进行优惠,而是根据银保监会规定的系数(这个系数非常复杂,如果感兴趣可以关注我,我私下和你聊),对你的车辆保险价格进行重新的评估。
说白了就是买保险更贵了。
②诉诸法律。
刚刚上面跟你强调了车辆一定要有一家权威的评估单位对损失进行评估(为什么让你找交警,因为交警队一般都有关部门承认的正规评估机构驻点)
那你此时就可以找一个律师将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告到法院(有时候也不一定,也可能是当地仲裁机构)
法院会首先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开庭提供的相关证据酌情依法审判。
此方法需要提供的部分材料:
A.对方车辆信息、人员信息、保险信息(交警队一般能问到);
B.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类似的认定书,快速处理意见);
C.你车辆的投保人身份证,你的行车证,驾驶证;
D.你车辆损失的评估报告。
当然,因为你找了律师,律师会告诉你比我这个更完整的材料。
这样处理的后果是,漫长的等待。
因为司法机关都有一个办案程序要走。
而且你还需要掏一点律师费,有时候有可能法院会判你承担开庭审理费(这些费用一般不高,看你的诉求额度)
2021.1.5日更新 感谢提出代位追偿表述错误的朋友,特意咨询了一下省分公司的核保老师,原文已修改。
正确表述:在明确申请代位追偿一方是无责的情况下,不算出险;但当申请代位方为次责,同责,主责的情况下,算出险一次。
图片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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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理赔问题下我还回答过下面问题,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点进去看看,干货满满。
没有按定损单修车,又不赔偿,怎么处理?这样的剐蹭需要补漆吗?侧面被撞。这种程度有必要换门,换侧围吗?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董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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