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2月13日消息,针对收购万达百货下属37家门店未予以公示一事,苏宁易购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回应称,依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公司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对价、收购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的标准。
昨天早上,苏宁易购董事长张近东在新春团拜会上宣布,苏宁易购正式收购万达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百货”)下属全部37家百货门店,构建线上线下到店到手全场景的百货零售业态,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数字化、场景化购物体验。收购完成后,万达百货会被并入苏宁时尚百货版块。
公开资料显示,万达百货在全国的37家门店大都位于一、二线城市的CBD或市中心区域,会员数量超400万人。近两年,万达百货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净利润水平持续提升。
不过,按照证监会去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准则,凡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或提供。
对此,苏宁方面回应称,依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公司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对价、收购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的标准。本次交易情况,具体可参考后续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对外投资严格遵循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