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想继续活在中世纪并继续对动物屠宰,毕竟当时这种(人道屠宰)技术还不存在,也不需要尊重法律。好吧,我很抱歉,但在现代的比利时,法律就是高于宗教。
比利时动物权益组织“全球动物权益行动”的负责人安·德·格里夫说
要了解人们的真实意图是不可能的,除非人们清楚地说出他们的想法,但大多数反犹分子都不会这么做。
一名犹太教拉比 Yaakov David Schmahl 说。(注:拉比为犹太教对于合格教师的尊称)
1 月 1 日,比利时正式禁止穆斯林与犹太人以宗教仪式之名进行 “不人道” 的动物屠宰。这项禁令受到动物保护组织的热烈称赞,但却被当地的穆斯林与犹太人组织抨击为对宗教自由的迫害。
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其实并不复杂,但并没有共识——只有我方认定的屠宰动物的方式才叫做“人道”。
根据部分欧洲国家的法律与欧盟的规定,(经济)动物在屠宰前必须先被 “致昏”,使得屠宰过程可以更为“人道”,而目前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先将动物们以高伏特的电流电晕,接着才可以屠宰动物。
然而,不管是穆斯林或是犹太人,对食用肉类都有“处理过程”上的要求,并以此标榜更为圣洁的肉品。
根据伊斯兰教规条,教徒只可进食以“清真”(Halal)方法宰杀的动物,这种方法包含一系列步骤。其中引发争议的是屠宰的环节上,他们主张一刀割断动物喉部气管及主要大动脉和静脉、把全部血液放掉,且放血过程不能割断动物的脊髓神经,以确保动物不会在血液流干前死去。
一旦经过这种步骤处理的肉,才能被标上“清真食品认证”。
而犹太教对肉类的食用也有 “洁食规则”,作法同样是屠夫以一刀切的方式割断喉管。同时屠夫也须信仰虔诚,守安息日,不但从技术,而是从信仰的基础上知道不能让动物受苦。
不管是穆斯林与犹太人都认为这种一刀毙命的方式,对动物来说带来的痛苦更少,不应该被称为不人道。“伊斯兰教中关于动物福利的辩论已持续了 1500 年。我们的屠宰方式是无痛的。”比利时穆斯林社区的领导人 Saatci Bayram 说。
一名伊斯兰机构的代理律师乔斯·罗茨(Joos Roets)表示,比利时的禁令动机更多的是对某些群体的侮辱,而不是真的担忧动物福利。
2014 年,比利时首次把这个议题列为公共讨论话题,发起者是右翼的佛兰德民族主义者本·韦茨(Ben Weyts),他在佛兰德斯政府中,担任动物福利部门的部长。
2017 年 6 月,比利时国会通过了这一个法令,本·韦茨在推特上发文表示:“我以身为动物福利部长而自豪;以身为佛兰德斯人而自豪。”
若撇开宗教自由的问题,哪种屠宰的方式才可称为人道,基本上也是特别“人为”的一件事,至少科学上也没有完全一致的立场,过去有研究表示,一刀割喉的方式并不是真的一刀毙命,动物可能在不同情况下需要 5-90 秒之间才会失去意识,但也有人认为除了一刀切之余,前期的安抚步骤确实有助于加速失去意识。
实际上,推动“人道屠宰”的法案也是近代的事。1955 年美国国会第一次提出人道屠宰法案。当时有美国国会议员,看到芝加哥的大规模屠宰场处理动物的方式,过于残忍,因此致力于规定更为有效屠宰的方法。
当时的规定是:“牛、马、羊、骡子、猪和其他牲畜等,在被炼缚、悬吊、扔掷和切割等之前,都必须先经由单次重击、枪杀、电击或施以化学药物或其它快速而有效的方法,让它们失去痛觉。”电流的使用应有效产生外科麻痺,也就是说使动物处于无法感觉疼痛的状态。
此外,1978 年美国联邦肉品检查条例通过修正,将“人道屠宰”的过程列为检查标准:“为了杜绝不人道的屠宰方式,联邦肉品检查员有权驳回检查申请,直到业者改善任何残酷的屠宰方式为止。”
而这同时也意味着,国际之间对于畜产食品的安全规范,越来越严格以及趋同。许多国家也开始相继立法,主张“人道屠宰”并纳入安全生产规范。
尽管欧洲国家从三十年前,就相继颁布相关动物福利的法令,但此前一些欧洲国家依然是针对宗教屠宰给予例外,但像荷兰或是德国,例外的空间并不大。而颁布了新禁令的比利时,就跟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等国一样并不允许任何例外的空间。
比利时的人口共有 1100 万人,大约有 50 万名穆斯林以及 3 万名犹太人。假设他们坚持食用“清真食品认证”或是“洁食”,接下来很可能只能从国外订购肉类,而这当然也就意味着日常生活成本的提高。
比利时的穆斯林与犹太人组织也已经表示,接下来会对比利时宪法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解除禁令。
题图来自 luciano paris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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