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0 月至今年 5 月间,一辽宁籍中国居民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将超过 1081 万人民币兑换成港元。他因此被中国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罚款 130 万元、相关处罚信息亦被计入央行征信系统。
外管局不定期通报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处罚信息,以上这条是今年外管局通报的 130 起企业及个人外汇违规案例其中之一,外管局发布于 12 月 6 日。不同于以往,外管局首次在通报中提及央行征信系统,同批次通报名单里共有 11 人“获此待遇”。
除了通过地下钱庄换汇,使用多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每人每年 5 万美元)将个人资金拆分然后汇至境外,也被外管局罚款、列入“关注名单”并上报征信。最多一位使用了 173 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
根据外管局提供的信息,企业如果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处罚信息同样也会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此次这类处罚集中在虚构进口合同并对外付汇的企业,该行为被外管局认定为逃汇。
将外汇管制和征信挂钩始于外管局 2014 年年末发布的一则政策解读。当时外管局和央行征信中心签定合作备忘录,自 2015 年起,对“因逃汇、非法套汇、违规汇入、非法结汇、擅自改变外汇或结汇资金用途、非法买卖外汇等活动而构成实质性违规,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外汇违规信息”,按季度汇总纳入征信系统,并在征信系统展示五年。个人贷款、申办信用卡可能会首次影响;企业则是由其法人承担失信风险。
而将被认定违反外汇管理的个人纳入“关注名单”,则是外管局 2016 年起实行的一项措施。根据财新的整理,个人第二次违规之后即被列入关注名单,期限两年。期间如再办理外汇业务将受到银行严格审核。并且自 2017 年起,被列入关注名单的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内,不享有每年 5 万美元额度,同时将移送反洗钱调查。
目前由外管局单独发布或联合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部委颁布的外汇管理法规目录达到 211 项。
中国外汇储备在 2014 年 6 月末触及 3.93 万亿美元的历史高位后调头向下,并于 2017 年 1 月初跌破 3 万亿美元,是自 2011 年 2 月以来的首次。在每人每年 5 万美元外汇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央行、银保监会、外管局相继出台新监管措施,从企业超过 500 万美元以上的涉外交易,到个人信用卡每年境外取现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境外买保险不能超过 3 万元等方方面面都管了起来。
今年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连续四个月下滑,截至 10 月末是 3.05 万亿美元。
题图/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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