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称“深圳规土委”)近日发布了管理闲置土地的意见征求稿,将允许开发商变更在 2015 年 10 月 9 日前拍得、但未开工商品房用地的用途,并按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其中变更为建设人才住房之用,补缴地价暂按商品住房用地市场价格的 30% 确定。
这是深圳处置闲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低的土地的一种方式。征求意见稿提出,存量土地由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物流仓储等变更为居住用地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同步调整容积率后,分别有不同的处置方式和补缴地价的测算方式,比如人才住房的定向三折优惠。
深圳对建设人才住房有一定的数量规划,尤其是今年以来,北京、天津、南京、厦门等十几个城市推出相关人才引入办法,其中, 通过住房优惠引入及留住人才是主要的方式。2016 年深圳提出建设 40 万套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2018 年 6 月增加至 68 万套。
但深圳当前可建设土地资源有限。根据深圳的“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04 平方公里以内,但截至去年已建设 996 平方公里。2017 年 7 月刚上任 4 个月的深圳住建局局长张学凡表示,土地资源紧缺、土地供应不足是当前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最大困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能完全靠新供应的土地来保障,还需要另找其他渠道来解决。当时他指出,仅 21 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能落实土地保障。而今年 10 月深圳跑到隔壁城市东莞拿了一块地,用于建设人才住房,此后可能继续在东莞和惠州拿地建设保障房、人才房。
由于土地资源不足,深圳规土委提出,在严格控制新增用地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转变土地利用方式。8 月,在完善国有土地管理意见中,深圳提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
和管理闲置土地的意见征求稿同一天发布的,还有改造深圳城中村整体规划。它指出在特定时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并对其进行“综合整治类更新”,满足条件的可以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统计,城中村的住宅面积占深圳全市住房面积的 49%。但对城中村拆除重建成本耗资巨大,深圳原住民和地产商都希望从中获利。
与此同时,深圳有全广东省内最多的闲置土地。根据《中国房地产报》,2013 年深圳闲置土地达 152 宗,占全省 45%。对于闲置土地管理方法,2018 年 10 月深圳规土委发布的《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方法(试行)》中要求,企业在拿地后,需要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4 年(48 个月)竣工。
如果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时开工的,不再延长开工期限,开工期超期满一年后,将闲置的土地按土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深圳规土委官网当前披露的闲置土地公开信息表中显示,闲置土地为 72 宗,其中超过 48 个月(4 年)限制时间的宗地 49 块,而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而搁置的宗地有 37 块。
题图来源: Andreas Brücker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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