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动漫审核标准的下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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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太能理解问题里的「下限」是什么意思,是指「最低的要求」吗?即,最起码不能有的内容?我仔细想了一下,好像并没有这样的东西——某种大家都有共识的,不能出现的内容。不管多么不合常理,在特定的条件下往往都有特例。所以「下限」这根线,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标准,而且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没有一定行的内容,也没有一定不行的内容。

不过,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内容传播方基本上都是遵循着一种「三不」原则来做事的:不被限制、不被发现、不被起诉。只要符合这「三不」的,那么对内容传播方而言就是 OK 的内容。

不被限制

正所谓「功夫在诗外」,争取更低内容下限的重头戏也是在内容制作之外。

受限越少,创作自然就越自由。因此,在 2010 年前后东京都修订东京都的《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企图创造「虚拟青少年」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看起来是未成年人」),把漫画、动画、游戏等媒体中出现的虚构的青少年、伪青少年角色和现实中真正的青少年等同,从而达到限制这些媒体的目的。结果我们现在也知道了,尽管东京都的《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作出了比以往更严,出版社、电视台、游戏公司等内容生产商都各自收紧了自己的审核标准,但「虚拟青少年」的概念最终在从业者、律师、学者、出版社、电视台、反对党派等各方的反对下,还是删除了相关的表述。

另一个例子是,大阪府的《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修正案曾试图把同性恋与乱伦、群交等共列为变态性欲的一种,以此进行规制。但被同性恋支持者相关群体强烈反对,认为这是严重的性取向歧视,大阪府最终删除了相关的表述。

不被发现

这里说的不「不被发现」当然不是说不被人知道,而是不被「闲杂人等」知道。比如说,一帮小孩子在班上传阅黄色书刊,那个卖黄书的、这帮看黄书的都是受益者,卖黄书的不会因为看黄书的受到损失,他们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圈子。如果这时候黄书被老师发现了,圈子就被打破,老师这个圈子外的「闲杂人等」发现了黄书,那么对孩子们来说,就是黄书被没收了,收到了损失;对卖黄书的而言,轻则孩子们不再光顾,少了顾客,重则老师带人来把他的铺子端了。

所以第一大原则,就是控制内容的传播范围,把内容被「闲杂人等」发现的风险降得越低,那么内容的尺度就可以越大,下限就能越低。

比如说日本的 18 禁漫画、18 禁游戏,内容的传播范围是限定的,在书店的特定区域才能出售,降低了大一部分人接触到可能。但当这种规则被打破,内容流到了未成年人手上,就会增加被「闲杂人等」发现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基于原有规则的下限判断就会出现问题,原本认为「可以」的内容,极有可能就会变成「不行」,下限陡然被提高了。

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日本色情漫画出版社松文馆出版的色情漫画被一个未成年人买到,未成年人的父亲认为这种色情漫画根本是祸国殃民的毒草。最终松文馆被罚,而实际上那部漫画和当时市面上的其他作品区别并不大。为什么就松文馆遭殃了呢?就是因为他「被发现」了。

另一些例子就是当前流行的大尺度轻小说作品,封面、插图、内容的尺度都很大,但为什么还能照卖不误呢?首先轻小说本身是政府的监管灰色地带,因为小说本身是不受《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关于图书类读物的限制的《条例》第 7 条第二项强调了「漫画、动画及其他图像(实拍除外)」,文字是不在限制范围内的,虽然严格来说轻小说的封面、插图在限制范围内,但因为政府精力有限,优先处理小说类读物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其次就是因为根据出版社的不同,轻小说的流通渠道相比一般小说有时是会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的。某些出版社的作品只会在动画、漫画、游戏专门店之类的地方铺货,通常只有爱好者会去这些地方进行消费,以此限定了消费者人群,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不被起诉

被起诉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内容规制是日本很多议员的政见,也有 PTA 等组织终日虎视眈眈,希望对电视台、出版社等生产的内容进行限制。所以一旦因为内容存在问题被诉上法庭,不光对当事电视台或者出版社来说是件大事,万一形成了不利的判例,对于行业来说也是重大的打击。

所以,不论是出版社还是电视台,都有一套缓冲机制来应付群众的不满,将被起诉的风险降到最低,也变相提高起诉的成本——当你有一套更简单更有效的机制来解决问题,往往就不会想使用另一套更费功夫的机制,即便那套机制可能威力要大得多。

比如受众面最广、风险最大的电视台,特别是免费电视台,他们是不可能像出版社那样遮遮掩掩的。谁家只要有电视机,打开电视就能看到内容。所以电视台的审查下限是很高的,基本上严格跟着《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和舆论来走,能遮挡的遮挡,能不播的不播。

即便如此,电视节目是由各种各样的人制作,然后给更多各种各样的人收看的,完全把握哪些内容 OK ,哪些内容不行,是不可能的任务。所以电视台行业有一个自主的监督机构,叫做广播伦理及节目向上机构,简称 BPO 。BPO 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意义上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其最核心的一项工作是作为各种观众投诉的发泄口。

观众对节目有什么不满意,不用去找政府,不用去找法院,直接找 BPO ,BPO 就能帮你搞定。乍一看似乎是个行业自律、伸张正义的组织,实际上却达到了分散群众怨气、分隔群众与政府的目的。只要不是很严重的问题,打个电话去 BPO ,BPO 找到相关电视台,教训一下,整改一下,就解决了。电视台不会因此被政府处罚,行业也不用承担政府收紧政策的风险。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知乎用户(登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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