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重申它签的演员合同合规合法,但它之前曾靠收购明星的公司来美化财报

最近,崔永元和冯小刚的恩怨、范冰冰偷逃税,以及影视行业“阴阳合同”等事件持续发酵,整个影视行业非常惨淡。昨天,华谊兄弟再次在深交所平台回应偷逃税款等疑问,表示与合作演员签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规,并依法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其实影视上市公司与明星的关系,已经从简单的业务合作,变成资本合作、相互捆绑的关系了。而华谊兄弟就是开创这个先河的公司之一,它的做法是,用现金收购导演、明星创立的新公司。相当于,把付给个人的片酬、费用,转化为公司间的业务往来,然后把公司间的业务往来再转化为上市公司内部关联。

典型例子正是华谊收购冯小刚的东阳美拉。

2009 年的时候,华谊和冯小刚签订协议,冯小刚到 2018 年一共要为华谊拍 7 部电影。但到了 2015 年,冯小刚只拍了 3 部。为了进一步绑定冯小刚,华谊用 10.5 亿元现金收购了冯小刚创立的东阳美拉,获得《手机 2》、《非诚勿扰 3》、《念念不忘》等影片储备,还定下了 2016-2020 年总计 6.75 亿元利润的业绩承诺。

对冯小刚来说,这等于把以后的导演费、影片分成提起变现为 10.5 亿现金。对华谊来说,除了绑定导演和影视资源,还能优化财报。原本要支出的片酬,变成了其控股公司的营收,财报中的营收、现金流都增加了,连合并财务报表的成本都降低了。

虽然在短期内华谊的财报美化了,但经营风险却增加了。新生代导演和明星冒起、舆论变化、税收政策变化等都会影响明星的未来收益,从而为上市公司也带来经营风险。

2016、2017 年,冯小刚给华谊的承诺业绩分别是 1 亿、1.15 亿,最终以 1.01 亿、1.17 亿利润惊险完成。2016 年,冯小刚的作品是《我不是潘金莲》,总票房只有 4.8 亿左右。而华谊兄弟和东阳美拉合计投资比例为 50%,最后是靠着冯小刚的个人代言收入才完成业绩对赌。2017 年,冯小刚的《芳华》成本 1.3 亿、票房 12 亿,比较顺利地完成了业绩承诺。

但 2018、2019 年就不容易了。今年,冯小刚原本主要靠参影近期上映的《江湖儿女》。但上映的时候,冯小刚的戏份全被删了。而 2019 年,就要靠《手机 2》,而影片女主角正是近期因偷逃税事件而形象受损的范冰冰。

在此之前,范冰冰今年已经让另一家影视行业上市公司唐德影视陷入困境了。按照原本计划,唐德影视今年的主要作品是电视剧《赢天下》(后来改名《巴清传》)。唐德影视 2017 年的收入才 11.8 亿,今年《赢天下》的制作成本就高达 5.8 亿元,男主角高云翔,女主角范冰冰。非常不幸,高云翔、范冰冰先后出事,这部剧至今未能播出。根据中报,已经确认的 7 亿收入可能要转为坏账。

现在华谊也可能要面对相似的风险。《江湖儿女》戏份被删、《手机 2》拍摄蒙上阴影,冯小刚很有可能需要向华谊兄弟进行现金补偿,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如果冯小刚这两年带来的收入为 0 ,他需要给华谊补偿 2.84 亿元,华谊则要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

而除了冯小刚,华谊还要面对 2.5 亿收购的张国立的浙江常升,7.6 亿收购的李晨、Angelababy 等人的东阳浩瀚等同样套路、也同样高风险的经营雷区。

总之,华谊通过现金收购明星新成立的公司,可以绑定明星,又不用付出上市公司的股份,还能美化营收、现金流数字,但会计处理并不能降低明星的不稳定性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还扭曲了财务状况,监管后来对华谊开创的这种将明星变成关联方的操作套路也重点监管,自 2016 年下半年以来,没有一例影视行业的并购重组获得审核通过,取巧的道路被堵住了。

题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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