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英国,gentry 是一个社会阶级,这个阶级的男人被称为 gentleman,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绅士。绅士最初指来自优越家庭的男士,后来才发展成对举止优雅男士的称呼。
以往的绅士行为与其说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崇高信念,不如说是上流阶级将其他阶层的人排除在外而设置的门槛。绅士行为守则更像为了保持阶级纯度而必须学习的一套标准,哪只手握刀哪只手拿叉、西装扣几颗扣子、衬衫露出几厘米都有严格规范。绅士们认为自己的文化精英身份代表了普遍人的理想,是下层阶级效仿的模板,对绅士身份十分自豪。
美国内战后,中下层阶级得到财富重新分配的机会,掌握新技术的人要比精通希腊语的人有更多获得财富的机会。加上高等教育普及、社会进一步平等化,传统文化精英的那套绅士做派反而给人古板守旧、装腔作势的印象,绅士文化渐渐式微。
到了女权思潮盛行的现在,绅士的许多行为规范都显得不合时宜(比如女士优先),「绅士」这个词也被许多人认为是对男性的禁锢。
但绅士的一些内核并没有过时,穿着得体、善待他人都是当代主流价值观推崇的品质。我所此前一篇讨论体面的文章里谈到,「绅士就是传递出“我意识到你的存在”的一切动作」,我们把「尊重他人、照顾他人感受、不给别人添麻烦」作为体面的原则。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讨论,如果我们尊重的这个别人,是“错的/坏的/愚蠢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们愚蠢的权利吗?我们又怎么确定自己就不是“错的/坏的/愚蠢的”。
比如一个艺术家告诉你,他要为了完成一项行为艺术向一个无辜的小孩丢一块砖头,我们应该制止他吗?
在这里,我们要面对的是 3 个对象:艺术家、小孩,和这个艺术,我们得判断这个艺术的价值,是否大于砖头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以此来决定是否要干涉这位艺术家。
关于艺术的界定很复杂,如果被砸砖头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大可以对自己的价值给出标准,说「这个艺术的价值高于我,砸我吧」,或者对这披着艺术外衣的伤人举动嗤之以鼻决不妥协。但我们不能决定那个孩子和艺术的价值。
当我们没法明确判断这个行为的是非,这位艺术家又清楚地知道那么做会造成什么后果、将受到道德和法律怎样的对待,按照绅士的利他原则,那我们就应该尊重艺术家“创作的权利”。也就是说,既不能阻止艺术家,也不否定这个艺术价值,但要保护这个孩子。
但悖论是,我们保护了孩子,就破坏了这个艺术。尊重这个艺术,就间接伤害了这个孩子。
我们还会遇到很多这样两难的选择,但面对这些状况时,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做出选择。最后决定怎么做都是个人的选择,在这里,我们希望借助「当代绅士」的概念,向大家展示其中一种选择。
我们把「为了更好的他人而存在、不断审视并纠正自身行为」的人称为当代绅士。
当代绅士是一个高阶要求。为了给我们的行事提供一个参考依据,我们试着从这三方面来讨论当代绅士的行为守则。
如何面对规则
18世纪的美国人写了许多类似绅士规范的小册子,乔治·华盛顿 15 岁时就给自己定了 110 条行为规范,从「不要往餐盘里吐籽」这种具体训诫,到「要努力使那被称作良知的圣火在胸中燃烧」的意识教导一应俱全。《时代》杂志曾经评价这 110 条准则为,「带着新生儿离开医院的父母,都应该每人发给一册」。到了如今仍有大量为绅士下定义的行为指导手册,言行穿着都有详细规定。
世界的运转依靠一系列规则的约束,从绅士指南到公共的道德、规章、契约、法律的存在都是为了让更多人更好的生存下去。
但说白了,这些规则下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人类在生产和政治中妥协出来的,并没有什么是真正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我们像套公式一样把自己套进这些规则里,就等同于出让部分自己,依附到更强大的权力里。就像福柯在《规训与惩罚》里认为的,那些我们从来当作天经地义、与生俱来的东西,全都是被权力塑造和生产出来的。那些规则作为匿名权威伪装成常识、舆论、理想统治着我们,让我们按照它的要求去感觉去思考去消费。
那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别人立的那些规则?
不论是西餐厅、寿司店、livehouse,都有一套成形的文明共识,一个巴西人和一个韩国人去听巴赫音乐会,可能会不约而同地穿上正式的西装,保持安静,不玩手机。这套共识设定了某种规范,它不是强制的,但能免除许多无所适从的不安。你走进世界上一家叫做“音乐厅”的房间,不会因为从没来过而惴惴不安,你不认识身边的任何人,但你知道她们不会伤害你,你不会因为这些陌生人感到害怕。但当你在交响音乐厅看到两个身穿沙滩裤、半露着大肚皮、手拿一瓶青岛啤酒,腋下还夹着两颗圆白菜的大叔,你就会感到某种诧异的违和感,这个大叔成为规矩之外的某种未知的存在,让其他人不安。
当然,这种不安是音乐厅文化“规训”的结果,但我们要谈的不是怎样逃离这种规训找回自由,而是“其他人会不安”这个结果。也就是说,当我们就是这两个大叔中的一个,自得其乐地认为自己并没有给别人造成伤害,反而觉得是别人大惊小怪是因为被音乐厅规训得包容心太低,就属于并不尊重这种文化和周围的人了。
当然,所谓“尊重这种文化”,指的就是尊重习惯于这种文化里的人,不只是观众,还有那些音乐厅里的演奏者、西餐厅的服务员/厨师、寿司店的职人先生、赌场里的荷官。
但我们又怎么确定,维持我们生活运转的那些规则就是合理的?
拿爱情来说,一个事实是,任何人都可以频繁地爱上另一个人,但现代爱情里普遍的规则都是“一对一的忠诚型契约”,那这种“一夫一妻制”是人类理性的选择还是阶段性文明的习惯;不能接受“开放式关系”是不是和以往不能接受同性恋一样,只是一种需要时间来转变观念的刻板印象;结婚是必要的吗,两人相爱是不是一定要走向婚姻。
当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身边那些让社会运转的规则,有了质疑未必就有答案,有了答案未必就认同,不认同却找不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就会焦虑不安,于是回到原有的规则里,重新获得安全。但如果认同“绅士是为了更好的他人而存在的”,质疑是变得更好的第一步,因而当代绅士应该对身处的世界有这样的自觉:
1.了解某种规范的由来,和它继续存在的理由,以此来界定是否应该遵守
既然我们把「为了更好的他人而存在、不断审视并纠正自身行为」的人称为当代绅士。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应该成为当代绅士的座右铭。比如传统绅士的着衣习惯里,西服的最后一颗扣子是不扣的。我们去查原因,知道是 20 世纪初,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有回为了减轻发福肚子的束缚,随意解开了最下面的扣子,那时候贵族就是流行的制造者,朝臣迫不及待模仿,不扣最后一颗扣子就成了风尚。此外,最后一颗扣子松开能防止腰部布料紧绷打褶。它既是习俗又有功能性考量。就可以欣然接受这个习惯。
2.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他人,不用道德去要求别人。
法律是防止害他,让人类不变得更坏。而道德提倡利他,让人类变得更好。法律约束他人,道德只针对自己,这已经是常识了。因此,即便一个男人认为“女人就是生育机器”,但他不强迫周围的人认同,而是去找一个有同样想法的女性作为伴侣。他们俩既没违法,又没伤害其他人,我们就不能要求他们要过平权的生活。
3.了解法律常识,也可以讨论更合理法规的可能。
但当我们讨论一个人是否有权选择过类似“把女人当做生育机器”的“愚昧生活”,我们又应不应该尊重他们这种愚昧的权利时。应该考虑到这种选择是否是“真正的选择”。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生活在教育、就业、住房、婚姻都遭受系统性歧视的环境下,我们就不能说他们成为街头混混是“自我的选择”。所谓“自由选择”,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许多政策的支撑,我们可以看到人类历史上存在大量愚蠢的公共政策,当我们身处其中时,应该反思世界的运转机制,究竟是否合理。
4.明白文化的多样,尝试理解和包容其他国家/地域/民族的文化。
这种理解和包容就是,一个习惯了用手抓饭的斯里兰卡人到中国来你家做客,你不会嘲笑他蹩脚的用筷子技巧,也不会禁止他依照习惯用手抓饭。而你到西餐厅吃牛排,会尊重他们按照奇数划分熟度的方式。
5.明白历史“不唯一”,愿意去了解和接受不同的历史观和“历史真相”。
历史总是和真相联系在一起,真相总是相对的,不论是历史被记录时添加的政治滤镜还是有选择性的春秋笔法,对待过去也应该和对待现在一样保持开放和警惕。
如何面对时尚潮流和品味
19 世纪的欧洲人,发财之后要做的事就是尽快去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和艺术品位,为跻身上流社会,成为一个绅士做准备。20 世纪消费主义影响下,人们发了财就立刻去追求时尚,用豪车名包奢侈品来装点自己。如今许多人追求时尚,不过是从对贵族阶级的模仿变成对“明星/时尚博主/杂志编辑/设计师”的模仿。人们热衷追逐时尚的原因,无非是想根据某种符号去寻找自己的外在定位,传统绅士的服装风格之所以几十年才变一次,在时尚中的地位却一直很牢靠,因为穿它们的人定位太明确了。
西美尔在《时尚的哲学》里认为,“时尚是只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份所接受,大多数在接受它的路上。一但一种时尚被广泛接受,我们就不再把它叫做时尚了。”时尚是为了把人区隔开来,当代绅士关注时尚,但不追求时尚。原因在于时尚是为了体现独特性而存在的,要把自己和他人分别开来,而当代绅士做利他的事,但自身的价值来源于自己,而不是他人。
但要追求好品味。
品味的定义不一,作家伊迪丝·沃顿认为“品位的本质在于适宜,剥掉这个词的傲慢色彩,就能看出它实际表达了人们在视觉与心灵上对和谐、对称、秩序的神秘需求。”钢琴家雷纳尔多·哈恩觉得“品味不是指拥有高人一等的审美能力——而是表示一种广泛的直觉、一种洞察幽微的能力,一种精神层面的敏感性,让我们对任何情境下观察到的瑕疵都产生本能的反感。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良好的品味必然包含精神层面的某种敏感性、充沛的情感和对被嘲弄的恐惧。”
按照「当代绅士是为了更好的他人而存在的」原则,我们再来看品味这件事。当 A 评价 B“有品位”,他说的并不是 B 的审美判断力好,而是 B 的审美判断力符合 A 的感官享受,“看起来舒服、让人愉悦”所以美,所以有品味。在一个人人都崇尚裹小脚的社会,三寸金莲被认为精致、优雅、有品位,放在主张天然美的时代,三寸小脚就可能被认为病态、愚蠢、视觉污染。如果把让人愉悦的视觉感受称为美,那么当代绅士的好品味,无非是尊崇人类的感官偏好和审美变化,尽量让人舒适、避免给人诧异感。
因为品味里天然的差别性,你的品味和我的品味不一样,谁的更好,就容易滋生鄙视链、优越感和自卑。当代绅士应该注意:
1.不要指责别人的“坏品味”,比如夸张的奇装异服和过时的发型
对当代绅士而言,品味的好坏只针对自己,别人是没有品味好坏的,因为”好品味“是为了更好地享受这个时代所提供的好东西,而不是与他人一较高低。
2.不要借助名人来标榜自己的品味
当代绅士追求最好的,而不是希望人们相信他和最好的有关联。
3.不要借助贬低/指责/纠正别人来抬高自己,也不要凭和别人不一样来彰显品味
艾本斯坦在《势利》中认为”所有的势利都起源于想比其他人更强的心理。“人们借由他人来给自己定位。由于利他性原则,当代绅士一定是退出比较的。因而也不会炫耀和自暴自弃。
4.尊重正宗/正统/标准答案,但不以此来自傲。
当我们掌握了“正宗的”品葡萄酒方式、“正统的”饮日本茶礼仪、“正确的”外语发音,常常会滋生莫名的优越感,迫切地期待别人出错。遵从葡萄酒文化的那些规定和礼仪,是为了更好地享用葡萄酒,掌握最正确的发音是为了更好的交流。在当代绅士守则里,所有的他人都不是用来跟自己比较的。
5.穿着不要用力过度,也不要过分邋遢
体面着装的本质在于适宜,应该适合穿着时间、地点和场合。但在崇尚个性解放的如今,所谓的适宜究竟有多大的空间,就像言论自由有边界,着装自由的边界在哪里。
如果一个时尚博主认为穿比基尼乘地铁生活是自由勇敢时尚的,一大批粉丝认同并纷纷效仿,这时坐地铁穿比基尼人畜无害,属于着装自由,后来越来越多人加入他们,发展到乘地铁不穿比基尼就会因为保守刻板遭到鄙视,于是穿比基尼乘地铁就成了政治正确,再后来,人们再也接受不了坐地铁不穿比基尼,看到没穿比基尼的就恐慌尖叫就地晕倒,于是法律开始规定坐地铁必须穿比基尼,这时候人们就没有除比基尼外的着装自由了。
绅士之所以要穿着得体,是因为过于褴褛或过于惊艳都可能引发他人的排斥情绪,因而低调安全的着装风格才是当代绅士的选择。
如何对待女性
在平权思潮盛行的如今,“如何对待女性”这个话题本身就容易让人觉得带有偏见,因为这里的女性仍然被作为客体被对待,但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尝试为我们的行为寻找一些依据和准则时,我们才是这些准则的唯一客体。比如,当我们说“男性大概率而言比女性更强壮,所以男性应该保护女性”时,并不意味着“女性就应该受男性保护”。
人和人之间相处,无非是彼此尊重,不论男女。但在仍以男权主导的社会里,男性对女性而言,是有潜在危险的。在陌生男女独处的夜间小路,男性如果认为男女平等,女孩担心自己不轨纯属多余,就如同养了哈士奇的主人认为“我家狗不咬人,你别怕啊”而不牵绳一样荒谬。
我们整理了一些可操作的规范,需要注意的是,当这些规范施行起来时,比起男女间的差异,也许更应该参照的是个体间的差异。
1.确认自己的出现是否受欢迎,打电话时询问对方是否方便接听,入座前询问“我能坐这里吗”?
2.不要把女性当做某种物品,不要当着女性的面上下打量。
3.清晰但不唐突地表达爱意,不自说自话强迫对方接受。
4.被明确拒绝后不再纠缠,更不转而侮辱对方。
5.不到处吹嘘性经历,不对不熟悉的女性讲黄色笑话。
6.亲密行为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不是接吻了就意味着拿到性交许可。
7.不把自我意识强加给对方,没有什么“女孩就该有女孩样”。
8.为女性提供帮助。如果她冷,借外套给她,如果她不要,可以再坚持一下(一些女性出于害羞),但她仍然拒绝,就不该再勉强。
9.有选择地照顾女性。为女生开门、抗重物、买单、让她走街道内侧,这些传统做法如果让她觉得不自在,就不要再做。
10.适度保护女性。晚上分别时送女性回家或上车,但对方拒绝就不必再送。
11.不要把和女友的私生活当做谈资,不要向朋友说女友的坏话。
12.假设你被女性照顾,不必当成羞耻。你此时只是一个需要照顾的人,应该适度表示感谢——有鉴于此,你完成了和“盲目表现男子气概”之间微妙的区分。
插图/郑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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