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看待请不起律师,自己出庭辩论的当事人?

每每想起在慢慢关闭的电梯门缝中看到的老徐那满怀感激的眼神,我都会再次被触动。

老徐的媳妇儿是城里人,年轻的时候下乡到了老徐的村子。等到返城的时候,老徐放弃了自己的一切跟着媳妇来到了城里。老徐没什么手艺,在城里的这几十年除了自己坚守的爱情,什么也没有积累下来。临近退休的年纪,却发现自己没办法享受养老待遇。

老徐一纸诉状就把自己曾经工作了十来年的厂子告到了法院。按照常规来讲,老徐的诉讼请求要么是要求确认和厂子存在劳动关系,把缺的那段时间的工龄补齐,胜诉了再去人社局办理养老待遇;要么就是直接要求厂子赔偿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的损失。

老徐给法院的诉状呢,诉讼请求写的却是要求厂子给他那段时间的工资差额。如果不是在庭审的时候要求老徐把入职和工作的履历说一遍,谁也不知道他最真实的要求是享受退休待遇。

不知道是不是老徐在跟公职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有过许多不愉快的经历,法官在提醒他改变诉请的时候,他是带着愤怒和恐惧拒绝的。那种表情,像极了心爱的玩具将要被夺走的孩子。

问老徐,你说在那厂子工作了十几年,有什么证据么?老徐回忆了当时带教他的师傅怎么教他的、他是如何感激师傅的,但师傅已经不在了;提交了当时几位同事的证言,在开庭的时候被告却提交了这些工人相反的证言。幸亏老徐说了进入到这个厂子的过程,我们到社区的劳保所看了看,还保留了一些往年的资料,当时负责介绍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也愿意作证,给了老徐一线生机。

最终,驳回了老徐的全部诉请,毕竟在职的那几年被告厂子的工资发放没有问题,被告理所当然地没有上诉;在事实认定的部分,认定老徐和厂子在那十几年间存在劳动关系。

向老徐送达判决书的时候,明确地给老徐说,你别怕,虽然你在这个案子里面败诉了,但是你和厂子的劳动关系是可以认定下来了,你去人社局,就可以办理养老金的手续了。老徐很开心,连声道谢,我也很开心。

但我没想到过了几天老徐又来了法院。“你骗我,人社局说判决书根本没判决我和厂子有劳动关系,他们不给我办养老金”,老徐越说越激动,最终说出了他从跟着媳妇来到这个城市之后的心酸故事,老泪纵横的老徐让我想起了高中时候读的许多知青文学。那百般的滋味,我到现在都还找不出适当的文字来表达。

我跟老徐讲,老徐啊,我下面说的话,你要仔细记下来,记下来找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讲。“老徐啊,你的诉讼请求没有要求法院认定劳动关系,我们在判决主文的部分是没办法判的,判了就是违法。但是,只要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就是事实,不管这个事实是不是出现在判决主文部分,都是一样的。你看,为了方便你办手续,方便人社局的人看,我们在判决书事实认定的部分还专门为你认定劳动关系的部分分了一段,如果法律允许,我甚至都想给你加粗标记出来”。老徐好像没怎么听明白,我又说了两遍。

有个电话催着我做另外一个事情,就没再跟老徐多讲,进了电梯。就在电梯门慢慢关上的时候,我看到了老徐在望向我,那刚刚满怀泪水的双眼中充满了感激。

此后,老徐再也没有来过法院。想来应该是拿到了养老金继续着平淡的生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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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就是“我也想帮你,我也很无奈啊”,劳动争议案件里面还能向劳动者倾斜一下,其他案件真就是爱莫能助了。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棠邑小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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