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专业化的几点思考
(文/云闯 江苏通达瑞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法律部门分工精细化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律师服务专业化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对于二、三线城市来说,如果说前几年专业化还停留在讨论上的层面上,那么当下这一问题则变的现实而又迫切。一方面,随着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一线大所开始布局并抢占二、三线城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以南京为例,天同、京都、协力、海华永泰等近40家律所已经在当地设立分所。另一方面,本地律所为了应对外来律所的“入侵”,也开始由“被动应对”转而“主动接招”,自发地向着专业化之路迈进。
律师作为事务所的核心组成部分,在法律服务市场重新分配和洗牌的过程中,自然也无法置身事外。在新一轮的博弈过程中,甚至可以这样说,二、三线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是发端于律师个体专业化以及所内律师团队专业化的。笔者曾应多地律师协会的邀请,为律师同仁开展公司法相关的讲座。每次讲座结束后,都会被问到相同的问题:律师应该如何实践专业化,如何走出一条专业化之路?对于这一问题,笔者也曾经有过一番思考:
专业化是建立在理想信念甚至可以说是建立在情怀的基础上的。无论是律所的专业化还是律师的专业化,都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毅力。这种信念在于:坚定不移地相信专业化过程不但不会减少收入,相反会在工作更高效的基础上,实现收入的倍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需要舍鱼而取熊掌。不要总想着明天的早餐在哪里,相反,我们需要学会不停地检讨当下:今天是否在努力奋斗。只要今天在努力奋斗,明天早上一定会有面包和牛奶。一旦认定专业化将产生更好的前景和效益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从某种意义上说,专业化的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情怀,需要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豪迈!
毫无疑问,专业化需要充分的知识储备。不仅要储备法律知识,还需要储备与专业相关领域的知识。很多法律领域是可以在细分的基础上进行再细分的。比如知识产权律师、专利律师、药品专利律师,就是一个不断再细分的过程。因此,专业化过程中的知识储备就不能仅仅关注法律。交叉领域和跨学科知识储备将成为法律之外委托人评判律师水平进而决定是否委托的因素。因此,律师专业化还需要考量行业的因素。如果能够及时掌握某一行业的最新动向,以行业为切口,借助行业协会的平台,无疑是通往专业化的一条捷径。以行业为切口,很容易使自己的行业领域的法律专长在行业内部得到迅速的传播,从而获得良好第行业口碑。在专业知识储备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耐得住寂寞。《曹刿论战》中说道:“夫战,勇气也;再而衰,三而竭。”如果不能持续地获得信心和动力源泉,很容易半途而废。专业化的过程是孤独的,要告诉自己,这是在走一条很少有人走过的路。一旦执着地走下去,就可以看到别人无法看到的风景。“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如果能有人结伴而行,无疑是一种幸事;但往往这条路我们需要先尝试着自己走。
超强的执行力对于专业化也同样重要。在认知一致的情况下,拼的就是执行力,每个行业都是如此。“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比别人早走、快走一小步,离成功就近了一大步。一家创投公司拜访完一位经济学教授,教授告诉他现在区块链技术方兴未艾。第二天,这些合伙人的案头就已经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区块链图书。律师行业也是这样。在执行力方面有欠缺,将迟滞我们专业化的进程,这是要坚决杜绝和避免的。
另外,再好的专业化也需要外化和沉淀,这种需求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尤为重要。适度营销对于律师行业而言,早已不再是秘密。当然,专业化绝不是自吹自擂,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律所和律师的专业化能力是可以被充分评价的;并且委托人已经充分具备对律师专业化程度的评价能力。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情况下,可以随便检索律师和律所在某一领域内的办案经历。律所也好,律师也罢,我们每一次办案、每一篇文章、每一次讲座、参加的每一次会议等等,都将沉淀为互联网上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轻易地被检索、梳理和评判。因此,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以及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我们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距正在缩小。委托人无需掌握专业晦涩的法律知识,只需要掌握数据收集、整理的方法,就可以很容易地对律所和律师的专业性进行充分的评价。
有观点认为专业化必须以充分的案件练手为前提,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不可取的。专业化需要以案件练手为前提,充分的案件练手是专业化的条件,似乎没有逻辑上的矛盾。事实上,这种想法只是安于现状、拒绝改变的借口。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零到一的过程,专业化也是如此。没有充分的准备,就算站在“风口”,也不具有识别风口的能力。案件练手是从事律师职业前几年的事情,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从中积累实务经验。专业化所需要的锻炼,并不以专业的案件练手为前提。相反,专业化所需要的锻炼,首先应当是专业敏感性的锻炼。你得学会用专业的思维和视角去考虑问题。今年的年终总结会上,我抛出一个问题。我们经常要参加会议,今年我们兄弟所一起进行年终总结。当时我问在场的青年律师:两家律所在一起开会总结,显然这是一个集会的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是否需要报请批准?如果没有批准程序,是否应被认定为非法集会,是不是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木然的表情已经告诉我,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没有认真的思考过。再回到关于案件练手的问题上。没有案件练手,并不影响我们去分析、解构别人办理的案件;也不影响我们去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同样,也不影响我们去分析社会上与该领域相关的热点事件。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看守所转让股权案”,即便不是这个案件的再审代理人,也丝毫不影响我们收集此前法院的判决和相关媒体报道资料,进行专业的解读和分析。水到则渠成。一旦自己的专业储备足够了,专业的案件会自动找上门来。具备了磁铁的磁场,还担心周边的铁屑不会吸附过来?反之,如果专业储备不足,即便碰到这样的案件,也会失之交臂,很难拿得下来。
同样不足取的观点是:专业化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事情,二、三线城市属于熟人社会,靠的是关系和套路,不需要专业化。这种观点与专业化需要练手一样,都是给自己寻找一个不愿意改变的借口,一个不愿意走专业化之路的心理暗示,都是不可取的。实际上,二、三线律师专业化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业化主要还是律师个人的事情。但是产品化和团队化,则无疑是整个律师团队乃至整个律所层面的事情了。专业化与产品化、团队化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果团队甚至律所能够构建一套引领专业化的机制,则无疑将会使每一位律师从中受益,从而推动律所产品化和团队建设,形成市场错位竞争,有效地构建律所的品牌和美誉度。
专业产生价值,这句话永远不会过时。
(云闯,江苏通达瑞律师事务所)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云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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