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5 日,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作出一项裁决:由基因编辑(gene editing)技术获得的生物品种,将被作为转基因生物(GMO),纳入欧盟严格的转基因监管框架中。三年来,关于基因编辑生物是否应该被作为转基因来监管,在欧洲一直受到争议。
基因编辑技术是指使用 CRISPR/Cas9 等分子工具删除基因序列中的某些部分,而不像过往的转基因技术那样,给基因序列插入来自外部的基因片段。那些希望这项技术免于受到欧盟严苛的转基因监管的人们声称:这种技术对作物 DNA 造成的改变十分微小,应该被视为诱变(mutagenesis),而非基因转殖(transgenesis),它和自然中发生的基因突变和人类长期以来为了育种而用辐照等技术引发的突变没什么区别,而后者并未被欧盟视为转基因作物来监管。
他们试图避开的监管政策是欧盟在 2001 年颁布的关于向环境故意释放转基因生物的 2001/18/EC 指令 (以下简称《指令》)。在它监管范围内的品种必须通过人类健康和环境风险评估,同时确保它们可追溯、有标注并受到监控。这一指令是在当时的转基因技术条件下制定的,监管对象是被植入完整和大段 DNA 的新品种,而对使用辐照等诱变技术改变 DNA、但不植入外部基因材料的品种进行豁免。
这起裁决的由来,是法国的一家农会“农民联盟”(Confédération paysanne)以及另外八家协会此前向法国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提起诉讼,挑战法国一项对基因编辑作物进行监管豁免的法律。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 2016 年 10 月提请欧盟法院来裁定基因编辑作物是否应当被视作转基因作物进行监管。
根据欧盟法院发布的新闻稿,农民联盟和另八家协会认为:诱变(mutagenesis)技术使得突变的目标十分明确,因此已经创造出了一系列抗除草剂的作物,他们认为使用抗除草剂的作物品种对环境,以及人类与动物的健康都带来严重影响,因为这会增加除草剂的使用,这和抗除草剂基因转殖(transgenesis)作物是一样的。
欧盟法院的裁决认为:由于基因编辑对生物基因材料改变并非自然发生,因此符合《指令》中对转基因生物(GMOs)的定义,因此也应该受到同样的监管。由于和基因转殖技术一样可以直接修改生物的基因材料,让修改生物基因的速度远远超过任何传统的诱变方式,因此如果不把它纳入转基因监管,就让《指令》的监管效果打折扣。它同时裁定:任何 2001 年《指令》生效之后开发的诱变技术,无论是否属于基因编辑,都不受豁免。
但是,法庭也意识到有一些常规的、已有很长时间安全记录的诱变技术明显不属于转基因技术,因此它要求各国政府自行决定是否将它们纳入《指令》监管的范围。
CRISPR/Cas9 有“基因魔剪”之称,让基因编辑变得快捷而便宜,因此也被称为十年来最大的科学故事之一。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韩春雨从《自然》撤稿的 NgAgo-gDNA 技术之所以引起强烈关注,也是因为据称其能媲美 CRISPR/Cas9。
2015 年,美国华裔科学家 Yinong Yang 利用 CRISPR/Cas9 使一些基因失活,创造出一款不会褐变的蘑菇,成为世界上第一款用 CRISPR 创造的生物,由于没有植入外部基因,它不受美国转基因监管制度的约束。
除了用于育种,利用 CRISPR/Cas9 的生物医药也处在积极研发过程中。但是至今仍不成熟。就在刚刚过去的 7 月 16 日,《自然·生物技术》(Nature Biotechnology)发表的一篇论文指出,CRISPR–Cas9 在动物和人类细胞内的靶点附近造成的突变比科学家此前了解的更严重,会产生致病后果。
7 月 25 日的裁决一出,欧洲的基因编辑科研和产业界哀鸿一片,因为新技术将无法兑现为利润,而科研经费也可能缩减,而环保政党和团体、动物福利团体、小农团体则欢庆胜利。
题图为欧盟法院外景,来自 Flickr 用户 katarina_dzurek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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