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户咨询一个问题:我和朋友各有一个事业,他是做生产加工开厂的,我在销售公司干了很多年,我们双方有意想联合,怎么进行股权的设计比较合适?
类似于这样的问题,经常有企业家问我,在资源整合的时代,大家都希望通过股权整合上下游资源,把企业做大做强,并且期望双方进行股权合作就可以产生裂变效果,可如何用股权进行合作,对于操作的细节,很多客户就拿不准,现在我结合我们的实操经验,分享如下:
双方寻找合伙人的过程,和生活中谈恋爱结婚的过程有诸多类似,分三个阶段:
非股权合作
相当于合作双方谈恋爱阶段,非股权合作代表如富士康与苹果公司之间的合作,富士康负责生产,苹果公司负责研发、销售,双方各自将自身擅长的领域做到极致,且各自赚取各自应得的利益,前者属于生产加工企业,属于重资产,利润较低,后者属于研发、销售型企业,属于轻资产,利润相对较高。
按此逻辑,如果双方的资源、能力、擅长点差异较大,非股权合作就是最佳选择,双方通过市场交换解决各自所需。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谈到,企业能在市场中寻找到成本较低的替代品时,则可通过市场解决。
在生活中,我们所提到的:没有必要为了喝一杯牛奶,就自己去养一头奶牛。
尽管股权是彼此向往的,如果将股权合作比作结婚的话,两个人结婚未必是幸福的。
非股权合作中一方负责生产,另一方负责销售,双方各自制定合作标准,此种方式简单高效,各自管好各自的团队,彼此能力均可以得到最大化的发挥,且均不受制于对方。
如果双方合作顺利则进一步采取股权合作,谈婚论嫁,如果彼此能力不相匹配,或者价值观不一致,则可能分道扬镳,各自忙碌。这和谈恋爱的过程类似。
相互交差持股
双方的交叉持股相当于男女双方同居试婚阶段,双方不领证,不过多介入对方的生活,但又保持进一步的交流。具体做法可相互交叉持股,持股可以是采用股份代持的方式。
生产型公司以相对合理的出厂价格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有其合理的利润空间,各自在各自领域的公司占大股。
比如生产型A公司,生产者占大股70%,销售者占小股30%,同理在销售型公司亦然,此种方式可以让各自在其公司中利益最大化,彼此既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取得较高报酬,同时又在对方的公司有所收益,因为彼此有利益交叉,双方合作的积极性也较高。
双方也可采取非公司合作的方式,虚拟出结算单位,进行内部利益的结算。待时机成熟时,再注册公司。
此模式合作的重点在于彼此能力相匹配,贡献度基本相似,如果一方能力过强,另一方能力过弱,则双方的合作也会宣告结束。
集团公司
此阶段是双方正式结婚的阶段,即更进一步的股权合作,双方共同打造一个品牌,共同把品牌做大做强。双方通过彼此对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和并购,形成品牌竞争力,此时可成立集团公司。
此种方式有利于形成发展的合力,加快企业的发展。这里的集团公司是老百姓理解的集团公司,非法律意义上的集团公司。
►此阶段的难点在双方的合作工程中:
1、股份比例如何划分,按什么进行划分;
2、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何方处于支配地位,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此时要坚决杜绝股权平分现象;
3、要约定彼此合作进行不下去的退出机制,尤其是品牌的归属。
综上所述,双方的合作是渐进的过程,并非一步到位,我一贯的观点是,能用非股权解决的,就用非股权解决,非股权解决不了的,则采用股权的方式解决。
双方股权合作,需符合1+1>2的原则,彼此互惠,合作共赢,防止在合作过程中搭便车,同时要分好股、分好工、分好权、分好责,分好利,如此,双方的合作才能如期所愿。
希望今天的分享对你有所帮助!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耿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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