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新闻 | 河南招办规定收到录取不入学,复读志愿填报将受限制

这是 7 月 20 日的卫星新闻。

7 月 9 日,河南省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当天,省招办在发布会上宣布一项招生新政,今年高考录取中,收到志愿录取后不入学的考生,将会被作为失信考生受到惩戒。

具体措施包括: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意味着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2019 年参加高考志愿填报受限,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填报的学校数不超过 2 个;失信事实将被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在高招录取中提供给高校,高校可据此拒绝录取该考生。

2010 年时,河南省曾出台过类似规定,将“录取不入学”的行为纳入“诚信档案”,供给高校作为参考,但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后果。高校多仍以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

此次在填报志愿流程上进行硬性规定的做法,直接减少了考生再次选择的机会,无疑会对此类复读生的录取造成更大的影响。

对此,省招办给出的解释是,因河南省本科录取不报到考生人数逐年增加,影响到了高校对河南省招生计划的投放。新政是为了避免高校计划和教育资源浪费,也是“诚信教育”的一部分。

严厉的惩戒措施迅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争议。

对于家长和考生来说,原本已经繁重的高考压力又加深了一层。据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的现行政策,考生不会因录取后放弃入学影响第二年的招生录取。复读是考生的自由选择,也是很多人的第二次机会。

河南省作为人口大省,高考竞争向来激烈。今年高考人数达到 98.3 万人,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中,往届复读生占比一直很高,约为报考人数的三分之一。

“录而不入”的行为背后也埋着就业难的隐忧。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调查发现,一本、二本和三本的达线者中,分别有 5 %、 22 %和 42 %的人选择复读。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工作单位对于毕业院校的要求水涨船高。

在 4 月发布的《河南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提到,河南省对失信行为会予以严厉的惩戒措施。今后,还会逐步将考生诚信记录在其他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录取中联网使用,并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一些观点认为,将“录而不入”列为失信是对信用制度的一种滥用,以不守信为由,将制度设计不完善的责任,推到了考生的身上。

2000 年时,教育部就取消了当年“录取不报到,下年不许报考”的规定。此后,放弃录取的人数一度出现大幅的增加。但总体看,这种行为并没有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

西北师大招办主任程跟锁曾分析造成考生不报到的深层原因:“从文化理念来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高考招生工作一直过分强调统一,而忽视考生的个性化选择。‘人才错位’始于高考志愿填报,这并非个别现象。”

2008 年,中国大部分省市陆续开始在高考录取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单一的填报模式得到一定缓解,但平行志愿依旧有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为了规避这一风险,许多考生不得不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结果就是很有可能因此被调剂至不喜欢的专业。填报志愿仍是一场博弈。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了而不去报到,是考生的正当选择权利,教育部门和学校无法剥夺。考生被录取而不报到的根源在集中录取的制度,比较妥善的解决办法是实行多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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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于Wiki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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