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将出台一项有关性行为同意的法案,“是代表同意”

西班牙政府将出台一项法案,旨在消除在强奸案件中遇到的模糊性。

法案规定,同意必须是明确的,即“是代表同意”(yes means yes),而其他的任何行为包括沉默都意味着拒绝。因此,未经明确同意的性行为将被视为强奸。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有类似法律。2014 年 9 月 28 日,加州通过这项“yes means yes”的法律,比起通用的“不代表不同意”(no means no),此举走得更远。加州也是美国第一个明确定义性行为同意的州。

在瑞典,类似法律在今年 5 月 23 日以 257 人 赞成、37 人反对、55 人缺席通过,并在 7 月 1 日生效。法律规定只有在语言和肢体上表达同意才行,特别强调被动和消极状态不意味着同意。

西班牙此举被视为对 4 月底西班牙北部城市潘普洛纳一起判决案引起争议的回应。

2016 年 7 月 7 日,在潘普洛纳著名的奔牛节庆典期间,5 名男性在市中心一栋建筑物的走廊中性侵了一名来自马德里的18 岁女孩,受害者指控他们强奸。

两名男子拍下了视频,并在 WhatsApp 名为“Wolfpack”的群组中分享,有人在其他聊天中提到“拖走女人,然后强奸她们(drugging women, then raping them)”。但法官要求评审团不要参考这些聊天记录。此案件在社交网络上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

案件判决中,视频中的女子显得沉默而被动——法官认为这代表同意,一名法官甚至评论她看起来很享受。判决最终驳回了强奸的指控,认定其为情节较轻的性侵。

5 名男子被判处 9 年的有期徒刑,外加每人赔偿受害人 12000 美元,原告方寻求的是 22 年的刑期。目前这 5 名男子处于保释,等待对其 9 年有期徒刑的上诉审判,其中的一名士兵和一名警察都已返回岗位。

根据西班牙现行法律规定,强奸必须涉及暴力和恐吓。今年 4 月 26 日的这一裁决引起了公愤,并导致全国各地的示威活动。

在示威发生后,政府发言人 Mendez de Vigo 表示司法部长已经开始与法律专家协商,探讨西班牙关于强奸的法律是否需要更改。

拉科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 Patricia Faraldo Cabana 帮助起草了该法案,她说关于同意的规定不仅仅包括口头确认,还包括肢体语言。

“即使受害者没有抵抗,它仍然可能是强奸,”她说,“如果她赤身裸体,积极参与并享受自己,那么显然是同意。如果她在哭泣,像充气娃娃一样任人摆布,很显然并不享受,那就不是同意。“

在给西班牙电视台的一封信中,受害者写道:“不要对此保持沉默,因为沉默就是让他们赢了。没有人应该经历这件事。不应有人为喝了酒、在节日与人们交谈,独自回家或穿着一条短裙而感到懊悔。”

《华盛顿邮报》今年 2 月 15 日针对#Me Too 运动系列的一篇文章就探讨了关于人们关于性行为同意的语言是怎样从“yes means yes”转向“no means no”。

文章指出,在 1991 年,美国安提阿学院的一群妇女成功地提请了一项校园修正案,对性行为同意的界定是参与双方需要热情地表达同意(yes)。在此之前,性行为同意只需要双方没有人提出反对(no)。但在 1993 年,这项提议成为流行之后随之变成笑柄。

发起人之一 Kristine Herman 回忆说自己感到被冒犯。新的观念总会受到保守人士的抨击,但好在这个观念逐渐被公众接受。

2008 年,女权主义者、活动家 Jaclyn Friedman 和 Jessica Valenti 作为编辑发表了名为Yes Means Yes: Visions of Female Sexual Power and A World Without Rape 的书籍。

它也被《出版人周刊》评为 2009 年最好的 100 本书

从那之后,“yes means yes”的概念广为流传,并逐渐由口号变为现实。

如果西班牙该项法案通过,它将成为欧洲第 11 个认定非同意性交就等同强奸的国家。

题图为西班牙游行抗议,来自维基百科,文内图来自维基百科、亚马逊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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