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 2030 年实现“三休日”,休假为什么成了难事?

关于休假太少的抱怨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这一次,出来说话的是社科院。

7 月 13 日,《休闲绿皮书:2017~2018 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在北京发布并举行研讨会,主办方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这场活动还有个不短的前缀——“休闲与美好生活: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显然,主办方试图将“休闲”放在一个更宏大的政策背景中论述。

引发争议的是报告提出的一项建议:从 2020 – 2025 年,在东部地区的某些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试行四天(36 小时)工作制;从 2025 年起,在东中部地区的某些行业实行四天(36 小时)工作制;从 2030 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四天(36 小时)工作制。

这种安排被称为“做四休三”。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制度,1994 年变为“大周末休息两天,小周末休息一天”,通行的双休日直到 1995 年才正式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双休日”至今都不是雇主的法定义务。现行《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项规定照顾的是特定行业的灵活性,有需求的雇主可以在人社局备案后,只为员工提供每周一天的休假。

图片来自:凤凰网

现实中的情况显然更糟。不仅广受诟病的血汗工厂无法为员工提供充分的休假,城市白领、创意产业从业者也是超长工作时间的重灾区。社科院的同一份报告就引用调查数据称,北京市居民有业群体周休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完全落实率分别为 79.2%、59.2%、62.9%,三类休假制度均能完全享受的群体仅占 34.2%。

关于休假,一种流行的经济学解释是:休假制度演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劳动效率提高。社科院报告引用的数据也表明,多个发达经济体在过去半个世纪同时出现了劳动效率的显著提升和工时的下降。但劳动效率显然不是决定休假制度的唯一因素。根据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等联合发起的“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7 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 2.27 小时,较三年前(2.55 小时)有所减少。行业“上下游”的结构性划分,也造成了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甚至中外办公室之间的“时差”。

在休假等员工福利上做得最好的可能是国企,这种社会普遍观感也体现在报告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先行先试四天工作制。良好的员工福利是很多家庭用来说服年轻人投身国企的理由,但后者很多时候并不视其为有吸引力的选项。由此形成的是一种矛盾的意识:一方面,休假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在“公司文化”等概念的包装下,加班被正当化为进取与责任心的象征。

除了“加班文化”,不公平的雇佣关系、高度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也让企业主能够得心应手地支配员工的休闲时间。新华网做过一项关于带薪休假的在线调查,结果显示,在放弃带薪休假的受访者中,22.4% 表示“想休但不敢休”,22.3% 表示“想休但没时间休”,9.7% 担心“休假会影响发展前途”。这种局面不太可能因为一项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政策而改变。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休息本应是一种权利。

事实上,早在 2015 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媒体称之为 “2.5 小短假”。这条意见所在的章节题为“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也许并非巧合的是,上周报告的发布者之一是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

在提出 2020-2030 年分阶段、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性质的休假制度改革建议后,建议起草者没有忘记补偿休假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延长退休,抵补做四休三(以时间换时间)。”建议还提到,“日本正在打造‘永不退休社会’,呼吁公司取消退休制度。”

当一切都需要接受经济效益的检验,劳动者可能就成了人力资本计算与消费数据中一个等待被调整的数字。

题图为剧集《今天不上班》,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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