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 随着法国🇫🇷的夺冠,2018俄罗斯世界杯终于落下帷幕了。两口子因为看球闹矛盾的新闻也可以消停了。毕竟世界杯期间,一般家里的画风是这样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球迷朋友们为了让老婆大人们更加了解世界杯的参赛队伍,可谓是“用心良苦”啦!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为了能安心看球,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这样哒。。。。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今,世界杯结束了,面对空瘪瘪的钱包,小编是时候给刚刚回过神来的老公们普普法啦!
为了安心看球刷卡买包给老婆,这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婚内赠与问题。不仅是世界杯期间,很多夫妻都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是为了向另一半表达爱意,或是出于愧疚心理欲弥补另一方,又或是对另一半的付出表示感激而赠与财物给另一方。
但不论怎样,夫妻财产本是共同所有,夫妻之间赠与的财物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赠与一方事后反悔是否可以?另一方为了有保障,是否写好赠与协议就万无一失呢?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对婚内赠与一探究竟。
婚内赠与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此看来,夫妻婚内赠与财产主要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1
受赠一方在获赠财产时应注意什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仅仅签好协议还不能保障万无一失,作为受赠一方,应该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过户,也应该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手续。否则,将存在赠与合同被撤销的可能。
2
完成过户或公证赠与合同后房屋的权属认定
若根据赠与合同把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双方名下共同所有的房产办理过户、登记至另一方配偶名下的,或者是对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其可以进行独立处分,在离婚纠纷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赠与协议订立的大学问
五美律师团队接待很多这样的法律咨询,起因大都是因为配偶一方存在过错,为了挽回婚姻,书面表示愿意把房屋给另一方,拿到协议的另一方往往以为拿到协议就是拿到了尚方宝剑,但是事情往往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比如前两天拿着一份协议来找到小编的周小姐,丈夫曾在被她撞破婚外情的当天写下一份财产协议,如今丈夫故态复萌,周小姐拿着协议要求取得协议中约定给自己的两套房产。小编拿起协议,只见上面写着:“由于丈夫存在过错,如果离婚,房子归周小姐所有……”。
看到这里,尽管遗憾,小编也只能善意地提示周小姐,这样的约定并不是单纯的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权属的约定,不一定能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赠与协议,实践中更可能被定性为离婚协议。基于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
因此,若仅仅是双方私下签字或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亦未能使协议生效,协议都不生效,约定的内容又如何获得支持?小编就曾见过大量的案例,因为协议内容写法不专业导致夫妻赠与协议被定性为离婚协议,最终在离婚诉讼中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财产分割。
划重点
无论是基于加固双方感情、还是奖赏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如夫妻双方对财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的,为了防范风险,应找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草拟协议,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亦应去公证处对夫妻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知乎日报】千万用户的选择,做朋友圈里的新鲜事分享大牛。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