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你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

导读

「同居」,已然成为这个时代普遍甚至流行的一种生活方式,都市男女一边享受亲密无间的爱情,一边保持随时撤退的自由。

同居伴侣们在生活中往往承担着貌似「夫妻」的扶助义务,然而在法律权利上他们缺失的却与婚姻的「铁饭碗」天壤地别。当激情在柴米油盐中耗尽,曾经以为的共同财富也许跟您没有丝毫关系,曾经养育的爱情结晶也许连身份都得不到承认,曾经以为的分手自由,迟迟未能到来,甚至可能因为缺乏法律的出口而深陷爱恨纠缠。为爱同居,您所付出的代价,到底比想象的要大多少?

本期推送,善言法务将为您一一展现同居期间那些您可能意想不到的法律困局,帮您提升通往幸福生活的法律智慧。

同居伴侣与夫妻权利上有什么区别?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在权利上,同居双方的法律关系,类似于合伙生活的法律关系,各自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双方权利义务互不影响。而夫妻在权利上与同居伴侣有天差地别的差异,夫妻双方都有自由权利、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同居伴侣之间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而夫妻双方相互牵制,有共同处理的权利。

同居期间置业,能作为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因此,同居期间置业能否是共同财产,还需要看具体情况确定。是双方共同出资置业还是当事人一方单独出资购买,当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所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待遇相同吗?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价格体系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付担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非婚生子女,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

(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纯净赠月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对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也可将子女领回去抚养,但生母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非婚生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生父母的义务,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年老生活困骓、丧失劳动力时,非婚生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4)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践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遗产的应继份与婚生子女相同,不能由于他们是非婚生子女而在分配父母遗产时,份额少于婚生子女或者根本否认非婚子女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分娩的事实而产生,一般无需加以特别的证明,非婚生子女按生母的婚生子女对待。因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受平等待遇.

青春损失费,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01

什么是青春损失费、分手费?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02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在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吗?

“青春补偿费”、“分手费”法律不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恋爱双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绝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是否所有同居都属于「非法同居」?

不是,一直以来,国人在讲到同居关系的时候都喜欢加上“非法”两个字,实际上这么形容是不正确的。同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并没有违法(已婚者除外),充其量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有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两种,男女双方未结婚的,双方共同居住的一般属于合法同居。

同居伴侣分手时,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当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时,该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四) 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五) 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六)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读的关于同居方面的法律知识,在目前生活中男女未婚同居生活在一起非常的普遍,很多人也将同居作为未来婚姻生活的“试金石”,看看彼此是否合适生活在一起。值得提醒的是,尽管伴侣双方感情深厚,愿意选择磨合试金,但同居带来的诸多法律问题也不可忽视,双方都应提前做好准备和应对措施为好。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慧善言法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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