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下属法律事务委员会已投票赞成在欧盟境内实施更严格的版权法,新版权法或将迫使 Google、Facebook 等互联网公司与出版商共享营收,同时还要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该法案条款于两年前提出,欧洲议会将在 7 月份就该法规进行最终投票,但该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很可能代表着欧洲议会的官方态度。接下来,欧洲议会将与欧盟成员国展开谈判,希望能达成一致的立场。
不过目前看来,达成一致还是挺有困难的。该法案因条例较为严格,自创立之初就颇受争议。今年 3 月,GitHub 曾号召开发者们向欧盟陈情,电子前锋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也在 4 月直批欧盟版权法“越修越糟”。
游说组织 CCIA 也表示反对该投票结果并称欧盟立法者“忽视了维基百科创始人Jimmy Wales 和万维网发明者 Tim Berners-Lee 等人的呼吁”。该组织成员包括 Google、Facebook、eBay 和亚马逊等。CCIA 发言人 Maud Sacquet 说:“我们希望欧盟议会议员们能够反对该提案,支持更加公正的版权法。”
Firefox 创始人 Raegan MacDonald 称,“这是欧洲互联网史上悲剧的一天。”
持反对意见的除了科技行业从业者们,还有政界人士。德国议员朱丽亚·瑞达(Julia Reda)公开表示反对欧盟委员会的这份提案,称该提案将破坏互联网的根基。“我反对法律事务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并将要求欧洲议会下个月对此重新进行投票。”
新版权法之所以饱受争议,主要是因为其中的两条规定。
法案第 11 条“链接税”(Link Tax)规定,出版商可以要求网络平台支付使用其出版著作中的文字片段或图表的版权费用;第 13 条则规定网络平台需建立自动审查机制,以确保使用者不会上传侵犯著作权的内容。
首先,“链接税”并非欧盟首创,此前,西班牙的“新智慧财产权法”中被曾允许媒体向 Google 的新闻平台收取版权费用,致使 Google 关闭了其在西班牙的新闻服务。如果欧盟新法实施,Google 的学术搜寻服务显然也将受到冲击。欧洲研究图书馆协会(Association of European Research Libraries)芬兰版权专家 Maria Rehbinder 说,他们认为用户不应该在支付论文授权费后,再加一堵额外的付费墙。链接税可能导致论文网站的付费用户在引用论文内容时被二度索取费用,这是不合理的。
其次,法案要求网络平台确保使用者不上传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这种条例听似有点道理,但却不太现实。以 Facebook 为例,今年 4 月,它发布了 8000 字的内容审核指南,并且花了整整一章来强调它对用户内容版权的保护。但是在今年 5 月的“删帖成绩单”中,Facebook 只提到了对恐怖主义内容、图片暴力、裸体和性、仇恨言论、垃圾邮件和虚假账号等的删除情况,“侵犯版权的内容”根本不在成绩单之内。
这其中的原因很好推测。首先,对于 Facebook 来说,“侵犯版权的内容”很难算影响恶劣的有害信息,处理优先级绝对比不上黄赌毒;其次,面对浩瀚的信息海洋追根溯源,判断一段段文字的版权到底属于谁,这个成本太高了。除非涉及严重商业事故或受用户主动举报,否则平台不会有太大的动力去细究这类内容;最后,“互联网精神”的诞生之初就伴有其“原罪”,即披着“分享”外衣的抄袭和侵权行为。对于用户来说,很多惯性行为是从未被界定或被标签化的,比如“对一篇新闻报道截图然后发动态”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侵权?“下载歌曲然后打开扬声器播给全校人听”是否属于非法传播?
目前,维护版权较为严格的只有一些学术网站等。学术出版与学术资源联盟(SPARC)的欧洲主任 Vanessa Proudman 表示,学术社交网站 ResearchGate 在近几个月已经禁止公开存取 170 万篇的论文,但新的修正法案可不仅仅是面向学术网站。
不过,对于版权方来说,这项法案看起来是一大利好。不少大型学术出版商已表示了对其的支持,其中包括科学、技术与医疗出版商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Technical, and Medical Publishers,ST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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