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6月2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一位美国官员周二对路透社表示,中兴通讯和美国政府仍在处理一项涉及4亿美元的第三方托管协议。该项协议必须完成,中兴通讯的禁令才能解除。
这位商务部匿名官员表示,敲定托管协议是“正常程序”的一部分。
上周,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与美国商务部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中兴通讯将支付合计14亿美元民事罚款,包括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60日内一次性支付10亿美元,以及在BIS(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90日内支付至由中兴通讯选择、经BIS批准的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并在监察期内暂缓的额外的4亿美元罚款(监察期内若中兴通讯遵守协议约定的监察条件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监察期届满后4亿美元罚款将被豁免支付)。在中兴通讯根据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1)及时全额支付10亿美元及(2)将额外的4亿美元支付至美国银行托管账户后,BIS将终止其于2018年4月15日(美国时间)激活的拒绝令(以下简称“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并将中兴通讯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如果上述条件均满足且中兴通讯已从《禁止出口人员清单》中移除,BIS将对外公布。
知情人士称,中兴通讯上周支付了10亿美元民事罚金。
中兴通讯发言人未立即回复外媒置评请求。
另外,中兴通讯今天中午发布澄清公告称,美国参议院于2018年6月18日(美国时间)通过的是《国家防御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以下简称“NDAA”)。
NDAA相关章节包括以下三条与本公司有关的条文:
第一,直到美国总统向相关国会委员会证明下列条件已被满足的三十日后,联邦政府官员才可以修改与针对一家中国电信公司的拒绝令相关的处罚,该等条件为:(1)该公司在一年内未曾违反美国法;且(2)该公司完全配合美国政府对其活动的调查。
第二,任何根据2018年4月15日拒绝令加诸于中兴通讯,但随后被减少、免除或暂缓执行的处罚措施,都应当被恢复,任何后续对该等处罚措施的调整都需根据上述第一条的要求确定。
第三,美国行政部门机关的负责人不得签署合同购买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的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生产的电信设备或提供的服务。
美国参议院通过的NDAA的版本(以下简称“参议院版本”)目前仍非美国法律,因为其仅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中的一院获得了通过。美国众议院通过的NDAA的版本(以下简称“众议院版本”)并不包含上述三项条款中的前两条。此后,参议院版本还需与众议院版本通过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最终,在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经协调后的版本后,该等立法案将呈交给美国总统待其签字或否决。
中兴通讯称,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重要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发稿,中兴通讯A股继续跌停报18.49元,中兴通讯H股上涨15%至11.32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