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没有认识到:您确实符合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标准。因为在我国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这样的:
2015年临床医学8年制教材《内科学》第3版:
2017年《实用内科学》第15版同样采用了这个标准:
是不是国内的标准太土呢,我们来看看美国糖尿病学会(ADA)的诊断标准: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2013年专家意见、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的2013年GDM指南中都推荐了两步法,ADA的2015年GDM指南认可一步法或两步法均可以用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ACOG的2017年指南再次推荐使用两步法进行GDM筛查。可见对于GDM,国内的诊断标准和国际指南是一致的。
虽然您在检查前一晚曾经进食过少量葡萄干,但葡萄干的血糖生成指数(GI)约为60,除以葡萄干的碳水化合物含量75-85%,可以算得在2小时内葡萄干中碳水化合物的70-80%已经转化为葡萄糖入血,而血糖检查发生于10小时之后,通常认为不会影响空腹血糖结果。所以基于以上国内诊断标准和国际指南,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在您空腹血糖5.16mmol/L时做出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可以成立。
很多人在遇到您这种指标刚好超线达到某些疾病的诊断标准时,都会像您一样不愿意接受,『我不就是超了那么一点点吗,怎么就是XXX病了呢』。这就要说起GDM的诊断标准从何而来。医学界划分GDM和高血压病、高脂血症等疾病的诊断标准主要是基于统计学,因为观察到某一指标达到某个数值后患者出现各种临床事件(GDM主要影响子痫前期、难产和巨大儿)的发生几率开始明显升高,这个指标/预后曲线图上的拐点就会作为疾病有无的划分标准。达到指标就符合诊断标准,指标越高通常意味着预后越差。
当然,您这种刚好超线的病例通常预后较好,有诊断并不一定需要药物治疗——其实不仅是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病、单纯高甘油三酯血症、高尿酸血症的轻症病例都可以首先尝试非药物治疗,或者说生活方式的治疗。ACOG的2017年指南是这么推荐的:
在问题描述中,你提到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在给予您GDM诊断时要求您监测血糖、到内分泌科就诊而没有直接给予药物治疗,也严格遵循了指南推荐。
所以我认为您的困扰更多是因为产前检查发现超过了您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而不是出于医学错误。如果能有更充分的沟通,相信可以减少您的困扰,但受困于产科医生严重紧张的现实,想要完全避免和解决类似事件确实存在一定困难。
随着妊娠进展,雌激素、孕酮、胎盘生乳素等抗胰岛素物质分泌会增多,从而使机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下降,相应的胰岛素分泌会增加。如果胰岛素分泌增加能够代偿敏感性下降,当然是一切安好;如果不能代偿,则会出现糖耐量受损形成GDM。由此我们可知,病情或者说血糖指标的决定因素是胰岛素分泌增加、敏感性下降这两个因素的【差距】,而不是(确实会随妊娠进展而加重的)敏感性下降。
回到您的具体情况,仅有单次轻度异常说明两个因素的差距比较小,相应风险也小,但风险小这个结论正是因为有后续的监测才能做出,在您初次检查时是没有办法确定风险大小的——如果您恰好属于胰岛素敏感性下降很明显的那部分病人,可能就会观察到血糖指标逐渐升高,所以医生应该给予您GDM的诊断并督促您进行血糖监测。
用下面这张图来说明吧:
横坐标代表孕周,纵坐标代表血糖(预示风险),正常人血糖波动是绿色曲线,您的真实血糖是蓝色曲线,医生担心会发生的危险是红色曲线。
1.只凭您就诊当时的数据,即蓝色曲线和红色曲线交汇点之前的数据,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未来会发展为蓝色还是红色。
2.提醒您红色曲线的存在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不代表医生希望未来向红色方向发展。
3.不能以曲线向蓝色发展就否定红色曲线存在的可能。
来源:知乎 www.zhihu.com
作者:优钵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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