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在周二宣布,有意以 23 亿美元收购阿联酋投资公司 Mubadala 手中持有的 EMI 词曲版权代理公司(EMI Music Publishing)约 60% 的股权。如果收购成功,索尼将进一步巩固在词曲版权代理市场上头号玩家的地位。
索尼本身持有 EMI 词曲版权代理公司约 30% 的股份,收购后股份将达到 90%(另外的 10% 在迈克尔·杰克逊遗产委员会手中)。同时,EMI 词曲版权代理公司旗下约 200 万作品的曲库也将归入索尼旗下。这些歌曲中包括皇后乐队、坎耶·韦斯特、Drake、Sam Smith、P!nk、Calvin Harris 等著名艺人的作品。
需要指出的是,索尼收购的 EMI,并不是唱片公司,词曲版权代理与唱片公司并不是一回事。词曲版权代理负责管理音乐作品词曲版权相关的部分,而唱片公司则与音乐的录制和发行相关,它也管版权,不过管理的是录音版权。
拿索尼公司举例,它旗下的词曲版权管理(Sony/ATV)以及唱片公司(Sony Music)是相互独立的。因此,收购完成后索尼在词曲版权代理市场上的份额是由 Sony/ATV 与 EMI Music Publishing 共同构成的。根据 Billboard 的统计,2018 年第一季度,在前 100 首热门收音单曲中,Sony/ATV 的词曲版权代理份额排名第一,达到 26.24%。
而在唱片公司市场上,环球音乐则是份额最大的公司。
EMI 旗下也有词曲版权管理和唱片两块业务。2011 年,EMI 被分拆,索尼、Mubadala 以及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等财团收购了词曲版权管理的部分,也就是 EMI Music Publishing。至于唱片公司部分,环球先收购了这部分资产,然后又把除了披头士之外的大部分卖给了华纳,小部分卖给了 BMG。
一名分析师对彭博社表示:“这个价格(23 亿)显然比我们预期得还要高。对于从硬件转向内容的策略调整而言,这也是一笔巨款。”
不过在音乐录制门槛降低以及流媒体版权规范化的情况下,词曲版权代理越来越成为一门重要的生意。
“流媒体的强盛会让词曲作者的版权费增长,索尼因为是版权方会因此受益,它还与 Spotify、Apple Music、Google Play、SoundCloud 以及 YouTube 有直接合作协议。”投资银行麦格理的一名分析师在报告中这么写道。
截止至 3 月 31 日的财年,EMI 词曲版权代理收入为 6.63 亿美元。外界对其估值达到 47.5 亿美元,是 2011 年时的两倍还多。
今年 4 月成为索尼 CEO 的吉田宪一郎在声明中表示:“在订阅型流媒体的带动下,过去几年音乐产业的营收有很大提高。在娱乐领域,我们强调制造大 IP,我相信这次收购对我们的长期增长而言是一个里程碑时刻。”
题图来自:豆瓣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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