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错过科技公司,连做餐饮的海底捞其实也很难在 A 股上市

上周五,国内餐饮业明星公司海底捞公布了招股书,打算在港股上市。

如果说新科技公司因为盈利水平、业绩稳定性、同股不同权等问题难以符合内地法规与财务要求从而无缘 A 股,那为什么连业务传统、盈利稳定的海底捞也选择去港股而不是 A 股?

实际上,自 2009 年湘鄂情之后,就再也没有主营业务是餐饮的公司登陆 A 股了。这与餐饮行业的很多特性紧密相关。

长期以来,A 股上市有三个主要的隐形门槛:

1.  同业竞争扩大解释;

2.  业务重组限制或稳定性要求;

3.  财务审核与特定行业限制。

同业竞争扩大解释,即上市审核不但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也要审查重要股东、亲属的关联方。只要是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存在潜在商业竞争可能的,就必须通过整合等方式来避免同业竞争。

业务重组限制或稳定性要求,通常就是企业必须满足三年盈利水平达标等经营稳定性要求。

而对于海底捞来说,难在 A 股上市,就因为财务审核要求与特定行业限制。餐饮公司是存在大量现金收付款的行业,在原材料采购、开发票、人员合同上经常会有不规范或不透明的情形。

此外,证监会在 2012 年还特别发布了《关于做好餐饮等生活服务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卫生、食品安排、跨地区开设直营店加盟店的信息披露和审查要求非常细致严格。例如,要求餐饮公司详细说明企业定位、消费人群、门店布局、采购费用、质量控制、新开专营店和加盟店的财务状况与盈亏原因;说明是否受到相关部门对其食品、卫生、环保、消防方面的调查与结果等等。

正因如此,A 股餐饮公司只有屈指可数的全聚德、西安饮食等几家,在 2009 年经营高端餐饮的湘鄂情上市之后,更是近十年再无餐饮公司上市。

在 2017 年成功过会上市的广州酒家,其超过 80% 的营收来自月饼,餐饮业务只有一小部分。当时证监会就重点问询了广州酒家的现金收款问题。例如,要求广州酒家就饼屋直营店、餐饮直营店的现金收付、支付宝/微信支付情况,进行真实性与合理性核查。

后来,广州酒家在会计审核中增加“应收帐款-相关第三方支付机构”项目,将通过支付宝/微信收取的款项在扣除手续费后存入第三方账户,以此确认现金销售的真实性。

而广州酒家的成功上市,更多是由于它是零食生产与销售公司,不是餐饮业务。

最终 A 股不但错过了科技公司,也错过了海底捞。

题图来源:探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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