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一年半,龙薇传媒 51 倍杠杆收购万家文化案有了定论。
证监会 4 月 11 日公布了两份对该案件的处罚决定书,均驳回了相关当事人的申辩,对赵薇、黄有龙、孔德永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的同时,对赵薇、黄有龙、孔德永、赵政处以 30 万元罚款。
证监会认定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并在交易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龙薇传媒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一个月后,万家文化就发布公告称,龙薇文化将以 30.6 亿元收购万家文化 29.14% 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
收购方案中,全部资金有三个来源:6000 万元是龙薇传媒向赵薇个人借的无息贷款;15 亿元是以赵薇个人信用担保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公司借来的,利息 10%;15 亿元是通过收购后的资产抵押进行借款,可采用多种方式还款。
也就是说,除 6000 万,其余资金都是向金融机构借的,要进行“杠杆收购”,杠杆比例近 51 倍,并在收购双方公司签订协议后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
此外,龙薇传媒注册资本 200 万元且未实缴到位,也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
证监会第一次针对资金来源问题向万家文化发了问询函后,事情有了戏剧性的变化。2017 年 2 月交易双方将原本 29.14% 股权收购降低至 5.04%,交易额由 30.6 亿元调整为 5.29 亿元,一个月后又公布停止交易,理由是因数额较大多个银行多次口头拒绝了审批。
其实,交易双方在得知其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融资未通过审批后,并未与其它金融机构进行接洽,银必信也未向龙薇传媒提供充足的借款资金。
除了这笔交易自身疑点重重,万家文化这家公司也存在很多问题,曾多次卖壳并更换主营业务。
该公司前身为庆丰股份,于 2003 年上市,有两家子公司,主要经营纺织业务,连年亏损。2006 年卖壳给万好万家集团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酒店和物业管理。
2009,万家宣布与福建天宝矿业进行资产置换和资产重组,后因天宝矿业自身经营问题重组失败,2012 年,万家 8000 万元投资了浙江万家矿业投资有限公司,2013 年万家还曾看中有色金属行业,想与鑫海科技进行资产置换。
2015年,万家又宣布进军动漫、电竞等文化产业,并于年底卖掉了万家地产和矿业,用 3 亿元收购翔通动漫。2016 年,计划用 4.1 亿元与 3.7 亿元收购电竞公司隆麟网络与快屏网络,但没成功。
后来他们又找到了赵薇。
过去一年间,万家文化股票跌幅近 75%。此次证监会处罚公布后,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因为龙薇传媒在事件中要承担主要责任,还面临被万家文化股东追讨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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