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热带雨林,摄影师 David Slater 遗落了他的相机。当他拾回相机时,发现相片里面有一只猿猴向他友好微笑。表情标准,和人们在 Instagram 上的自拍 100% 相像。
由于这只猿猴透露出阳光和充满魅力的气质,有人亲切地称它为“鸣人”(《火影忍者》主角的名字)。
这只猿猴不经意间来了张自拍,却引起了一个官司。
Slater 把这张照片视为自己的财产,联合图书出版商出版了照片。而维基百科称猿猴是作者,且由于猿猴无法行使作者的权利,这张照片不受版权保护,属于公共产品。
正在 Slater 和维基百科争论的时候,PETA (善待动物组织)出现了。PETA 认为照片的版权属于猿猴,Slater 和图书出版商侵犯了猿猴的版权。PETA 向法院提起诉讼。
PETA 把自己当作动物的代言人。它在 2017 年将“鸣人”猿猴评为年度人物。
“‘鸣人’历史性的自拍让人们重新思考对‘人’的定义。法律第一次考虑让非人类的动物拥有财产,而不是作为财产被人拥有。PETA 希望通过纪念‘鸣人’,它能被当作一个特别的人。它不仅有想法和情感,情感和欲望,也有自我反省的能力。它有人格,它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品。”
打了两年官司后,PETA 与 Slater 和图书出版商在 2017 年 9 月达成和解。Slater 方面将让出猿猴自拍收益的 25% 给 PETA,用于保护印度尼西亚的猿猴栖息地。
这件事似乎就这么过去了,但这时候可以驳回地区法院判决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出现了。它提出了几个问题:
- 动物有版权吗?
- 动物有权利起诉吗?除非国会明确将条文写入法规,否则动物无权起诉。
- 猿猴允许 PETA 代表自己了吗?PETA 声称自己是为了猿猴的利益,它就可以代表猿猴了吗?
在 2004 年,鲸类动物社群认为自己代表了世界上所有鲸鱼和海豚的利益,起诉布什政府,认为其海军使用了声纳,导致很多鲸类伤亡。最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定是鲸类是被保护的对象,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结果不了了之。
针对“鸣人”猿猴一案,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宣布此前下级法院的决定无效,并将在最近推出最终决定。
题图来源 the 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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